推 kaod:"台灣法律" 是啥? 是"中國法律"嗎? 211.74.220.70 07/14
以上的重點,在回應某些版友「諷刺綠軍不修法」,寫的太長,簡略如下:
一、不修法,並無礙法律之適用,日子還是一樣在過。
二、不修法,臺灣跟中國還是各管各的。張錫銘抓到,不會送到北京人民最高法院受審,
他的終審就在臺灣最高法院。相對的,中國的一堆貪官污吏,我們的檢察官還是一樣,
不能去起訴。換句話說,「互不隸屬,各管各的」。
三、目前臺灣法律適用的困境,在於中國一直不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實質統治權,
以致於正常法律交流(兩德模式)無法適用(臺灣已經透過「終止動員戡亂」承認中國
在大陸的事實統治權),這是中國單方面的因素,我想也是陳總統,與謝閣揆不斷強調
「協商,也要堅持『對等』的原則」的意涵。
四、現在兩岸人民往來,係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一定條件下,確認對方判決
之效力。
五、某些版友,請把法律讀好。「法律」不是這樣玩的。請作作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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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要睡著狠困難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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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ouhen 來自: 218.175.161.171 (07/14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