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dward28:推 要不要考慮開個228版 我幫連署 210.58.16.160 02/2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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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27日上午,台灣省專賣局的緝私組獲得線民秦朝斌線報,說有大批走
私洋煙及火柴藏匿於淡水怡紅酒家隔壁。第四組組長楊子才立刻派科員傅學通專員
葉得根、及查緝股專員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會同四名警察、
及線民一人前往淡水查緝。
到達淡水時,並無線報所稱的五十五箱香煙,一行人在淡水鎮上巡邏一番後也僅
查獲九條,遂開車折返台北巿。晚上六、七點之間,他們把緝私卡車停在南京西路
天馬茶房(咖啡廳)附近,下車分頭查緝私煙。一名來不及逃走的女煙販林江邁(四十
歲,台北縣人,沒有丈夫,有一子、一女),因帶看十一歲的女兒,躲避不及,被葉
得根、鍾延洲及一名警察逮著,身上所有私煙、專賣局製的煙,以及賣煙所得的錢
(六千元),全被葉某扣下。林江邁拉住葉某,並跪地求情,要求至少還回專賣局的
煙及賣煙款。一拉一扯之間持續半個多鐘頭,圍觀路人越來越多,葉某不為所動,
反而以手槍猛敲林江邁的頭,致使林江邁當場流血昏倒不久被送往附近的林外科急
救。圍觀的民眾憤不可遏,喊看「打死阿山 !!」緝私員及警察分頭逃走。半途中,
傅學通一度被民眾抱住,死命掙脫,一面把子彈納入槍膛。他逃至永樂町二丁目<
迪化街>永樂座戲院<已改建>前,有些緝私員已躲入戲院內。傅某又被民眾抱住
,他拔槍亂射,射中一名正好住在戲院對面三民加工店門口的青年陳文溪剛走出門
,即被射中左胸,當場死去。
眾人眼看有人被殺,群情鼎沸,包圍警察局,要求逮捕兇手,結果沒有下文。憤
怒的民眾又折回肇事地點,把兇犯留下來的專賣局卡車-人們稱為(豬官車)推倒,放
火燒毀車內沒收的私煙。
整個太平町沸騰起來了。八點多,民眾冒看細雨再度包圍位於中山堂旁的警察總
局 (南署),要求立刻逮捕兇手,並在人民面前槍斃。警方推拖說已經抓到兇手,並
交給憲兵團了,(實際上任由兇手由後門溜走)。民眾不信,湧入警察局找不到兇
手,又湧向憲兵團,憲兵團長張慕陶否認拘禁兇手。群眾受愚弄,徹夜包圍警察局
及憲兵隊。
九點多,另一批巿民湧至新生報社(屬於官方機關報),要求報社照實刊登這則
血案的消息。總編輯吳金鍊不敢刊登,群眾揚言要放火燒掉報社,並開始拆報社的
招牌。吳金鍊因為奉長官公署的宣傳委員會通知,不准登刊此事,只好打電話把社
長李萬居找來。李萬居見情勢不妙,只好答應,吳總編及因此賈罪在國府部隊增援
後,於三月十二日早晨與新生報總經理阮朝日先生一同被強押入一輛黑色轎車,此
後下落不明。隔天,新生報以五號鉛字刊出百多字的血案經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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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 A SIGN ON THE WALL.
BUT SHE WANTS TO BE SURE.
CAUSE YOU KNOW SOMETIMES WORDS HAVE TWO MEA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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