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時間 直接拿以前的文章..
作者: ric104 (你家有田嗎??) 看板: politics
標題: Re: 回應Klarc(1),原標題為李敖沈富雄互咬,果 …
時間: Mon Oct 25 04:55:42 2004
※ 引述《starcloud (雲淡風輕)》之銘言:
: ※ 引述《klarc (L'Arc 快來囉...)》之銘言:
: : 嗯... 我沒有對老榮民有偏見 而是對特權有偏見
: 你搞錯特權的定義 特權是指 在法律中未規定 且於法理不容
: 由少數份子由他人之處所得之特別優待
: 比方說 羅太太的事件 就是特權 因為違反了公務人員不得兼職的原則
能否請教你對於特權的定義從何而來?有什麼樣的立論基礎??
特權似乎不僅不限於法律所未規定者,甚至更有法令直接明文保障"特權"。
諸如:"聯合國各組織及人員在華應享受特權及豁免辦法"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 : 我就是看不慣18% & 免繳健保費 這兩項都極度不合理
: : 一 18%
: : 我想請問一直說合理的各位 現在全民郵局儲金的利息多少 是1+%
: : 因為這是隨著經濟情況而調整的 以前是9% 而政府給老榮民雙倍...18%
: : * 可是現在國內降到1+% 他還在18% 嗯...合不合理很清楚 我不想再回了
: 嗯 不合理是沒錯 但這不是特權 這是法律規定的 而且陳總統還繼續承認並執行
如果將特權理解為"差別待遇"。那麼,縱使法律有明文規定的差別待遇,亦
需要符合憲法平等權的"合理差別待遇"及"反階級原則"。
而優惠利率這項措施,是不是違反平等原則??
最早優惠存款實行的理由是"要照顧公務人員退休後的生活,因為退休金偏低
等等...."。然而為何獨厚公務員??卻忽視(甚至可以說犧牲)其他勞工農民之
權利??
退萬步言,縱然承認當時的理由。但隨著時間的轉換跟內涵的質變,軍公教退
休後每月可領取的金額,甚至超過退休前的月薪。而隨著銀行利率的一再降低
,對軍公教人員的特別保障也越來越難以符合平等原則。
另外,"優惠存款"根本不是國會通過的法律所規定的
1.關於"一次給付退休金的優惠存款"部分:
18%之下限規定在:
"陸海空退伍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這些"辦法"的授權依據分別是: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不論是"辦法"或"細則"都是由行政機關擬定,而非國會制定的"法律"
而"公務人員退休法"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這些"法律"裡,根本沒有授權政府得對軍公教人員辦理優惠存款。
再者,這裡面的"施行細則再授權"是大法官向來非常忌諱的。
2."月退制的保險養老給付"部分:
更誇張。其根據為"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連職
權命令都不是,只是行政機關單純的內規。
: 不過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18%這是當年軍公教和政府之間的契約
: 除非政府倒掉國家消失 不然就是修法另訂 不然政府有責履行其契約
: 而政府換了 新政府也必須繼續履行這份契約 除非國會有另外訂新約
: 因為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不是獨裁
雖然你誤會了優惠利率的法令依據,不過猜測你所指的大概是行政法上的
"信賴保護原則"
而此處是否有信賴保護的適用,我會持較保留的看法....
因為優惠利率是不斷地在調整,不是從頭到尾固定在百分之十八。49年發布
的辦法是主管機關一年期定存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並沒有最低優惠利率
的下限。到68年7月份,因為66年之前利率變化非常大,年息只有達到百分之
十四點二五,而且逐漸下降,所以為了實質照顧他們的生活,68年7月頒布一
個命令,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四點二五,開始有最低保障,到了70年12月
份,當年度的利率最高曾經調高到百分之二十一點七五,到了71年又再次降
為百分之十四點二五,到了72年12月把它定在不得低於百分之十八作為下限
的標準。----所以是不是有信賴基礎都還是個問題。
就算認為具備信賴基礎,釋字525號解釋"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
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優惠存款制度從以前的"保障生活"到現在的
"分配不均""錦上添花"能不能符合"情事變遷"?
再退一步,就算認為應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
退撫新制實施後,具有退撫舊制年資可適用優惠存款制度之現職軍公教人員五
十萬餘人。對於這些人,優存制度是否應屬於單純期待利益??
: : 二 免繳健保費
: : 大家一樣享受健保 為何老榮民就不用繳錢
: : 健保赤字的元兇 * 不要再跟我說什麼他們只有幾十萬人
: : 干我啥事啊 人少就可以有特權喔
: : 也不要跟我說他們很可憐 台灣有更多的人沒地方睡 只能睡公園或橋下
: : 更不要再跟我說他們為國為民 * 我聽不下去...
: : K大 我再來回應你的老師制度問題
: : 國中老師的"優惠"...水電半價 & 小孩學費減免 % 不用繳稅
: : 我就是覺得"不用繳稅"這項不合理 另外那兩項就算你所說的福利好了(那是你的論點)
: : 你說加薪後再課稅等於沒變 嗯...我請問你 這跟我有何干
: : 我一開始就說我不屑 根本不屑有(水電半價 & 小孩學費減免 % 不用繳稅)
: : 我更沒有在為我的利益辯護 * 我都說這是特權了 我不屑
: : 我希望課稅 而且不能變相加薪 本來就是要這樣 但現在呢 老師每年在調薪
: : 但最重要的是 我說不要政府就不要嗎 我說不要其他人就不要嗎 嗯... 其他人要
: : 所以我也只好跟著要(*) 我多麼希望民進黨趕快把法案搞齊全 中止這項特權
: : 而這特權是誰定的 * 又是國民黨 這就是它用來籠絡台灣人的技倆
: 攏不攏絡我是不知道啦 不過 高薪高福利本來就是吸引人才的方法
: 只是我們現在的國家徵選事務官的制度 只能吸收到會考試的人
: 再說一遍 這不叫特權 如果不滿 那就由修法廢除
: 只是現實上 只要台灣一天有選舉 這個法律就難以動搖 因為沒人會有想去得罪選民
: 還有一個更現實的問題 那就是 如果軍人沒有高福利和高優待
: 那 有人會志願去當軍人嗎 不給錢 難道光靠愛台灣 就可以吸引人為國家拚命嗎
既然你前面都認為不合理,怎麼還會覺得它適合作為吸引人才的方法??
即使在歐美各國的公務員所得替代率也極少超過70%,我國軍公教人員實質所得替代
率卻超過100%。優惠利率這種"存多領多"的制度即便在軍公教人員中也顯的相當不
合理。要吸引人才可以,但是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
原則,並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世界上各先進
國家,沒有半個像我國福利資源如此分配不公的"軍公教福利國",他們的政府效能
國防實力卻遠遠的超過我們。我國的福利制度難道不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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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會正義的角度想,
實在無法理解那些特權擁有者怎麼能在街頭喊的如此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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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安定性絕對需要兼顧,但現行優惠存款根本已偏離保障軍公教人員的目的,應該
全盤檢討。另外擬定其他配套方案來保障真正需要救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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