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foo (阿福)
看板a-bian
標題Re: 台灣小姐的台灣國語...兼個人意見總結
時間Sat Aug 20 16:06:55 2005
※ 引述《kageyama (歿)》之銘言:
: 如果您把我的結論看清楚(不管這個結論能不能說服您)
: ,您應該可以知道,我根本就認為現在使用台客的那群
: 人,跟最初對於族群歧視要負責的人,已經在集合上有
: 了很大的差異,所以如果您有辦法從現在使用台客的人
: 中,把還是基於對本省人歧視所以使用台客的人(不管
: 是本省人還是外省人)特定出來,然後要他們以後不准
: 講,那我也同意啊,這沒什麼不好,但問題是,怎麼特定?
我個人用比較寬容的態度來看待。
「說人台,也樂意以台自居者」不算歧視,
這是一條清楚的分水嶺。
: 至於其他(我認為是多數的)使用台客的人,我也一樣認
: 為不應該使用(雖然我不贊成用法律強制),只是既然這
: 群人不是基於歧視本省人的心態而使用,那如何要求他們
: 為當初那群外省人及本省人負責?要他們不講可以,但我
: 認為要從對次文化的尊重為出發點,而不是族群,這就是
: 我們最大的歧見。
ASOS不是「當初那群外省人」,TVBS記者也不是「當初那群外省人」,
最好他們在說「唷~你好台唷!」,是一種由衷的讚美。歧視是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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