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hair (llb)》之銘言:
: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 舉個例子:即便你是你媽和隔壁老王生的
: 但法律上你還是你媽和你“爸”的小孩
: 如果有人跟你直說,雖然是事實,
: 你去告他,法律還是站在你這一邊的
: 問題是google是依據聯合國的相關文件
: 看來改國號是個比較不錯的選擇
不太一樣,ISO的國家地區名稱的規範不是法律,
除了在聯合國開榮團會的時候可以拿出來晃晃外,對誰都沒有約束力。
而且要避開命名爭議也不會很困難,我前面已經有提到過。
話說回來,目前就算改國號要進聯合國也還有一段路需努力。
當然有機會正名是最好了,不然大家都很容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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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世界周報觀後感 --
我們不可以活在 以為大陸就是整個世界 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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