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ty (Kill or be killed)》之銘言:
: 討論一下其他的吧
: 第3條
: 台灣共和國的國民,由於語言以及移住時期等的不同,可以分為馬來玻里尼
: 西亞語系、福佬語系、客家語系、北京語系,四文化集團。
: 文化集團的所屬,由國民依法自由選擇、決定之;其決定,每五年得依法修
: 改一次。
: 任何文化集團,不得歧視或壓制其他文化集團。
: 第50條
: 國會,由上院、下院構成之。
: 第51條
: 上院,由四文化集團所屬具有選舉權者各選出十名,共四十名議員,以及
: 議長的副總統,構成之。
: 文化集團要怎麼判定?
: 要用什麼方法來證明我是屬於哪一集團,又要是有外國移民
: 或是外籍新娘的時候要怎麼辦?
: 然後上院用文化集團來組成,我也覺得相當莫名其妙
: 我個人的感覺是這個所謂的憲法看起來感覺挺不成熟
: 還有怪怪的感覺
這又想學美國上下院..又想學族群比例..
我也覺得不夠成熟....
怪怪的...
單一國會即可...
至於族群...
要票就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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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說 那邊可以看見太陽
你跟我說 那邊可以看見溪流
你跟我說 那邊可以聽見蟲鳴
你跟我說 那邊可以聽見鳥叫
但 為何我看不見聽不到 你給我的訊息
在落日的枯黃中 我妄想抓住片片落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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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