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tilian:這麼說來四不一沒有是一個死點 220.131.11.60 04/07
※ 編輯: IEhacker 來自: 140.124.90.183 (04/07 13:41)
※ 引述《GiantTW ()》之銘言:
: ※ 引述《antilian (到KMT版玩賭博)》之銘言:
: : 很難想像國民黨的認同方式
: : 在我們眼裡這個問題
: : 跟日本是不是外國是等價的
: : 可是國民黨為什麼還要討論這件事
: : 真的很難理解...很難理解
: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仍包括中國大陸和蒙古(但不包括台灣和澎湖),
: 在憲法領土尚未變更之前,中國大陸和蒙古仍是法定的中華民國領土;這麼說的確可
: 以在法理上迴避刑法之私與外國訂約罪條文中所謂「與『外國政府』訂約」的構成條
: 件;但在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明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 」。換句話說,中國大陸的居民並沒有我國國籍,並非中華民國國民,而可以藉定為
: 外國人。而若這樣子說,我認為國民黨仍逃避不了。
這還很難說,
到底是不是外國
因為法律還是有漏洞的
其實這個現象正好是我們現在...
實質有獨立 而法理沒獨立的明顯特色
從法理的觀點來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 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 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 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 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從上面來看,
KMT江丙坤有一個巧門
就是他們可以說我接觸對象不是"外國"啊 而是"大陸地區"啊
所以不適用刑法的私與外國訂約罪嫌
問題來了
而法理上怎麼去定位"大陸地區"呢?
大陸地區就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且為中共控制之地區。"
喝喝....
說不定到最後還要去聲請大法官釋憲咧~
請大法官解釋說究竟是大陸地區呢?還是外國呢?
不過我認為還是大陸地區的機會比較大
否則四不一沒有中其中一項"不將兩國論入憲"
就變得沒有意義 有說與沒說一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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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CHINA RELATIONS:
1.Ruled by separate governments since end of Chinese civil war in 1949
2.China considers the island part of its territory
3.China has offered a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solution, like Hong Kong
4.Most people in Taiwan support status quo
(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4386787.s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