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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antTW ()》之銘言: : ※ 引述《antilian (到KMT版玩賭博)》之銘言: : : 很難想像國民黨的認同方式 : : 在我們眼裡這個問題 : : 跟日本是不是外國是等價的 : : 可是國民黨為什麼還要討論這件事 : : 真的很難理解...很難理解 :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仍包括中國大陸和蒙古(但不包括台灣和澎湖), : 在憲法領土尚未變更之前,中國大陸和蒙古仍是法定的中華民國領土;這麼說的確可 : 以在法理上迴避刑法之私與外國訂約罪條文中所謂「與『外國政府』訂約」的構成條 : 件;但在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明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 」。換句話說,中國大陸的居民並沒有我國國籍,並非中華民國國民,而可以藉定為 : 外國人。而若這樣子說,我認為國民黨仍逃避不了。 這還很難說, 到底是不是外國 因為法律還是有漏洞的 其實這個現象正好是我們現在... 實質有獨立 而法理沒獨立的明顯特色 從法理的觀點來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 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 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 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 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從上面來看, KMT江丙坤有一個巧門 就是他們可以說我接觸對象不是"外國"啊 而是"大陸地區"啊 所以不適用刑法的私與外國訂約罪嫌 問題來了 而法理上怎麼去定位"大陸地區"呢? 大陸地區就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且為中共控制之地區。" 喝喝.... 說不定到最後還要去聲請大法官釋憲咧~ 請大法官解釋說究竟是大陸地區呢?還是外國呢? 不過我認為還是大陸地區的機會比較大 否則四不一沒有中其中一項"不將兩國論入憲" 就變得沒有意義 有說與沒說一樣囉~ -- TAIWAN-CHINA RELATIONS: 1.Ruled by separate governments since end of Chinese civil war in 1949 2.China considers the island part of its territory 3.China has offered a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solution, like Hong Kong 4.Most people in Taiwan support status quo (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4386787.stm)
antilian:這麼說來四不一沒有是一個死點 220.131.11.60 04/07
※ 編輯: IEhacker 來自: 140.124.90.183 (04/07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