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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tetsuro (母親ㄟ名叫台灣) 看板: politics 標題: 國親扼殺人民直接公投,這是台灣民主悲哀的一天! 時間: Fri Nov 28 12:00:41 2003 立法院昨晚在國、親兩黨的主導之下三讀通過公投法,但因立法院表決通過的條文 多是出自於國親版本,多有違背公投的直接民主精神之處,民進黨、台聯立院黨團 召開記者會表達嚴正抗議,譴責泛藍立委通過的「鳥籠公投法」是欺騙人民,閹割 人民的基本權利,閣揆游錫方方土隨後也表示行政院將研究提出覆議案,國親立法 黨團幹部對此表示,「公投法剛出生,行政院別用覆議讓它夭折」,並且難掩興奮 之情指出,公投法通過是「台灣人民的勝利」,國人應為台灣民主高興。泛藍立委 仗恃席次優勢而主導通過的公投法,逕將體現直接民權的公投綑綁丟入鳥籠之內, 且還洋洋得意、沾沾自喜,我們認為,這是台灣民主悲哀的一天,謂之為「國恥」 誰曰不宜。 立法院昨晚三讀通過的公投法,處處顯示了泛藍的國親兩黨衝著明年總統 大選而來的政黨對抗心態,逕將神聖的立法權用之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甚且是把何 其莊嚴的公投立法當做政爭的祭品,歷史將會牢牢記住這群泛藍政客的可鄙作為, 行政院也應該體現出要向歷史負責的嚴正立場,在法定的時程之內向立法院提出覆 議。 陳總統曾在6月下旬明確宣示,政府將在明年3月20日總統大選或者之前,針對核四 及其他重大政策議題舉行公投,由人民直接做成最後的決定;然而根據昨晚三讀通 過的公投法,陳總統這項宣示的落實變成不可能。雖然公投法同意公投項目「得與 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但是國親兩黨卻又設下重重的技術性障礙,例如公投的提 案需先送交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後還需舉行聽證,確定公投提 案內容,確定之後才能展開繁複的連署工作,然後又需經由中央選委會公告成立之 後的半年之內才可舉行;等到這套「法定」程序走完,早已超過陳總統宣示「針對 核四其他重大政策議題舉行公投」的時間了。 其次,昨晚通過的公投法,規定政府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 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否則將對行政首長或相關人員處以「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的刑罰,並且追償行政機關所支費用;這項條文,讓人不可思議,除了顯 示泛藍立委明顯利用立法權而反對、恫嚇民進黨政府有意舉辦的諮詢性公投之外, 更是暴露了國親兩黨政客賡續威權時期管制思想、控制言論的心態,行政官員主動 執行主權在民的諮詢性公投,竟要面對司法刑罰的處分,這在任何一個實施公投的 民主國家當中,都是不可思議的荒唐之舉,泛藍立委竟然還敢厚顏宣稱這是「台灣 人民的勝利」? 國親立委在公投立法的思維過程,毫不掩飾其對陳水扁總統、游錫方方土內閣的對 抗及防範,但更可議、可責的是,這群寄居於國會的泛藍政客竟然膽敢旁託他辭而 矮化公投的直接民權精神,逕將人民體現集體意志的公投啟動機制受制於立法院政 黨比例代表21人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核權,這是對台灣民主進程的公然挑釁, 透過人民付託的立法權而把直接民主倒退於間接民主,從政黨輪替的時代倒退於戒 嚴時期。泛藍的立委政客何德何能,竟以公投立法的程序而把台灣的民主進程來個 大逆轉? 正當中國政府一再恫嚇台灣的公投立法或入憲之舉,將會逼使北京當局採 取「強烈反應」之際,台灣的泛藍立委竟然仗恃多數席次,藉由公投的立法機會而 箝制台灣人民行使集體意志,不禁令人質疑這群在野政客究竟站在哪一邊?我們必 須嚴正指出,昨晚三讀通過的公投法,除了再一次呈現台灣國會結構的不合理偏差 生態,也讓台灣全民必須集體省思一個嚴肅問題,面對親中政客一波接一波阻撓、 限制台灣政治改革的反動作為,以及毫不掩飾其對北京政權的一搭一唱之舉,台灣 全民在明年的總統選舉還能迷糊以對嗎? .....2003-11-28【台灣日報】 -- http://www.taiwandaily.com.tw/news.php?news_id=1027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4.2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