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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隆志
前美國紐約法學院教授、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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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既然是人訂出來的 那就沒有絕對的對錯
要看怎麼去認定, 還有現況與法條的差異度...
(以上 不是我的說法 是我修課的法律老師的說法)
阿扁學法律出身 反扁的人可以說他為了選票昧著良心說公投合法
但 要是公投完全沒有合法性存可在 不會還有很多律師也願意同意其合法性
我今天在家裡的報紙就讀過了 也分享給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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