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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 DPP小的跟什麼一樣 20年前 DPP來不存在 至於現在呢 DPP已經要過半了 20年來的民意變化多大呢?? 如果一個新的憲法無法讓超過七成或是六成六的人認同 這個憲法根本就別提出來公投 也許51:49贏了 但是也許明天又變成49:51 又輸囉 憲法又不是國會可以天天輪替 至於 要拿掉現在總人數的過半的規定 因為 有些人不是不投票 而是沒辦法投票 不能預想這些人的政治立場 ※ 引述《grantliao (grant)》之銘言: : ※ 引述《shanvic (台灣好棒!中華加油!)》之銘言: : : 我反對現階段公投法的情況制憲 : : 如果今天要制憲的話 : : 光是五成的人投票根本不足以代表 : : 如果真的要制憲 : : 其公投的門檻 : : 必須要超過2/3的投票總人數贊成 : : 以及超過7成以上的投票率 : : 才行 : : 否則如果只是過半的公投就制憲的話 : : 這實在有問題.... : 要不要乾脆規定9成以上的人投贊成票,公投才算通過? : 要超過2/3的投票總人數贊成,還要超過7成的投票率才算通過, : 那跟現在的跛腳公投法何異? : 公投是公民行使直接民權,展現住民的意志, : 不是給人設限綁手綁腳充當耍政治的手段來用的. : 總覺得不知道從什麼開始,S大被洗腦到了. : 這不是我以前認識的shanvic! -- 歡迎來 Baseballtw版關心旅外球員 棒球組群===>temp=====>Baseball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