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bak (look)
看板a-bian
標題Re: 和促法草案明表決 藍營內部有雜音
時間Mon Sep 26 21:25:59 2005
我想請教一下
我們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有沒有「政黨違憲解散」的機制?
我想諸如真相調查委員會、NCC、和平促進法之類的法案
如果由同一政黨不斷地在「不修憲」的架構下 提出顯然違反「權利
分立」、「多數決否定多數決」的憲政學理 如果這類「縱然在修憲
架構下」也不斷地觸犯政治學、憲政學等學理之基本核心價值的法案
常態性地由同一政黨在立法院架構下提出時 除了可以經由申請大法
官釋憲的方式來解除憲政危機之外 可否以其「違憲」法案之提出已
經「常態化」的組織犯行 來做「政黨違憲解散」的宣告呢?
我不清楚我們台灣是否有這類的「違憲解散」機制 但是如果有辦法
讓這套機制開始漸漸地落實 或者是有「動用的可能」的話 應該會
讓親民黨、國民黨那種「為了統一不惜破壞五權憲法架構」的脫軌行
為 有所收斂
不過如果真的要這樣做的話 肯定會造成大暴動 可行性也須審慎評估
第一個在政治上應該很不可行 因為社會上泛藍支持者數量很多 對
之所支持的政黨作為憲解散宣告 會造成社會及度動盪的危險
第二個是在中華民國五權憲法架構下 民進黨甚至台聯的「台灣獨立」
政策、政見 也是同樣的對五權憲法的毀棄 基本上必須用「制憲」才
有辦法解套 不過我覺得親民黨的和平法案「架空行政權」、「政黨
比例的委員會」之類的擬定條款 對於憲政制度的破壞程度 比之台獨
最高只到於「制憲」問題來說 更可能說是到了「撼動民主憲政基本核
心價值」的程度
第三個是 常態化的定義是什麼? 台灣有政黨違憲解散的法律依據嗎?
這種最激烈做法是否符合手段與目的的合理比例性? 政治行為跟法律
所規範的行為到底就「亂提看似毀憲的法案」動作上 其差異與區別何
在? 我覺得這都可以討論
第四個是這些泛藍的法案 如NCC案、真調會案、和平促進案 具體條
款中 有違背、破損「舉世憲法學理之核心價值」之處是哪幾條呢? 如
果缺乏具體文句做政黨違憲解散審查的基礎 如果其爭議之辯明難以具
體釐清的話 那麼就可能只是我個人的一個狂想罷了^^>
不過看了看最近立院空轉、和平促進法案架空政府、宋前省長要選台北
直轄市市長的新聞 我覺得我對泛藍政黨的觀感越來越不好了 會打下
「對親民黨可否做政黨違憲解散之審查」的句子和這篇狂想 我覺得我
可能累積的厭惡是真的到了一個極點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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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79.36
推 JeffyLiaw:有,但國親的惡搞還沒有到動用「防禦性民主」的程度。 09/26 21:29
→ JeffyLiaw:濫用立法權的解決之道在人民的自覺,捨此別無他法。 09/26 21:30
推 wetteland:當然有呀.....憲法有寫 09/26 21:31
推 asbak:但我覺得憲政不只要由人民守護 大法官也有一些平衡的責任 09/26 21:31
→ asbak:我記得美國不是有個馬歇耳大法官嗎? 好像就建立了一個慣例 09/26 21:31
推 wetteland:蘇永欽連他老婆都想質疑了...XD 09/26 21:32
→ asbak:不過我忘了是什麼了 反正我覺得大法官、違憲審查等制度設計 09/26 21:32
→ asbak:就是為了在必要的時候、人民暫時喪失政治判斷的時候 作為保 09/26 21:33
→ asbak:護膜 09/26 21:34
推 wetteland:你看泛藍怎麼搞大法官就知道了... 09/26 21:42
推 asbak:也就是說只能用時間期待國親泡沫化了 唉...... 09/26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