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營:和促法合憲 讓兩岸交流回歸人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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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方旭台北十日電】
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今天表示,立法院會即將審議的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一切合憲
、合法,綠營連番批判是刻意扭曲;兩岸探親時期制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不符兩岸實
質交流需要,為克服交流障礙,需要具體的法律規範,並且讓兩岸交流事務回歸立院與人
民監督。
張顯耀強調,兩岸和平促進法的精神是要求兩岸協商需回歸跨黨派的機制,以及立院、全
民的監督,根本毫無侵犯行政權的問題;憲法基本上授權立法院以法律規範關於人民權利
義務事項,親民黨(新聞、網站)一切依法律途徑推動,希望兩岸互動交流依法行政。
澄社與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親民黨版的「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違
反行政與立法權力分立原則,侵犯屬於總統的國防、外交權及行政院的行政權,嚴重破壞
民主憲政體制。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也提出批評。
張顯耀說,親民黨堅持合促法一定要立法並儘速通過,但不代表親民黨關於合促法內容不
能協商;合促法不是統一法,是讓兩岸交流事務權限不再被行政權一手把持,反而現行行
政權獨擅的作法才是真正大有問題。
他表示,和促法有助凝聚朝野在兩岸政策的共識,一切設計合憲合法。事實上,兩岸政策
除國家安全事務,也包括經濟、文教、交流等事務,權限絕非專屬於總統,不但沒有違憲
問題,反對者更不該混淆視聽。 另外,張顯耀指出,如果兩岸事務權限專屬於總統,行
政院設置陸委會處理兩岸事務才是真正的違憲;同時,陳總統多次主張要成立跨黨派的兩
岸小組,也要邀請朝野政黨領袖參與,證明和促法關於政黨比例組成「兩岸協商特別委員
會」的設計,與陳總統理念一致。 張顯耀認為,總統在憲法上享有的是對國家大政方針
,乃至於國家安全事務決策權,不該把這種獨斷權任意擴充到兩岸關係每一個層面;相反
地,和促法強調朝野共同參與,才能真正反映兩岸政策主流民意。
親民黨團總召黃義交也說,親民黨推動和促法,是站在維護兩岸和平立場,一旦立法院通
過,兩岸關係將不再由一黨或一人主導,而是由全民主導。
至於所謂「一中法制化」的問題,黃義交則反駁,和促法納入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等原
則,都是陳水扁(新聞、網站)總統過去曾宣誓的立場,及中國國民黨(新聞、網站)執政時
的政策主張,並無任何爭議。
和促法草案條文包括政黨比例組成兩岸協商特別委員會、選任委員擔任與中國協商的兩岸
和平大使、委員會與中國協商事項決議,須經立院審議並交公民複決通過後生效、決議生
效後但不執行的懲處規定等。9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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