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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人亂蓋海洋法,咱就聊聊聯合國國際海洋法 ※ 引述《VRC174 (爺爺你的國家在那邊!)》之銘言: : 根據1982年的國際海洋法, : 船隻只能按照船旗國的國籍掛國旗, : 亂掛或不掛各國軍艦皆可因形跡可疑加以攔檢, 這個皆可二字頗值得商榷 因為一個關鍵的問題被忽略了,這艘船在哪兒? 在a國的海域還是在b國的海域?還是在公海上? 在日本的領海上,台灣船掛了美國旗,日本是有權查驗的。 在中華民國的領海上,台灣船掛了美國旗,就算掛錯了,日本有權查驗嗎? 日本沒這個權力。 那在公海上,台灣船掛了美國旗,日本有權查驗嗎? 日本還是沒這個權力!!!!!!! 聯合國海洋法的僅授予了查驗"同時懸掛兩國國旗或者不懸掛國旗的船舶"的權力 在公海上,台灣船掛了美國旗,美國人可以來調查這究竟是不是美國船。日本你連 調查的權力都沒有!!!!!!!!!!!!!!! 如果現在承認了日本在那片海域的執法權, 事實上是承認了日本在那片海域的專署經濟權。 即使台灣船掛美國旗犯了法, 在中華民國領海上有中華民國管 在公海上有美國管 輪不到你日本管。 我們不承認你有這個管轄權。聯合國海洋法也沒賦予你這個管轄權。 : 也可能遭到港口扣押, : 並且觸犯國內法。 關鍵是海域是誰的海域,你在日本海域當然觸犯日本法嘍。 : 船旗不是想怎麼掛就怎麼掛! 船旗不是想怎麼掛就怎麼掛。 但台灣船即使掛錯了,也不是你日本想管就管的?(在你日本的海域上嗎?) : 所以請版上的朋友不要再討論這種話題。 : 此外,關於海峽通行問題, : 1982年的海洋法公約已經規定清楚重要航路海峽, : 無論是否屬於他國領海, : 都有提供通行之義務! : 唯一的限制記得是潛艦必須浮起來! : 不過土耳其那個海峽還有特殊條約加以規定, : 例如某些類型的軍艦通過有限制, : 這也就是蘇聯海軍為何驅逐艦都8000頓的原因之一。 : 這法規是從以前伯斯普魯斯海峽等海峽的特殊條約以生而來! -- 生於齊魯 遊於吳越 灌水於神州四海天地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51.89.114
beefsoup:沒必要火氣那麼大吧? 兩位大大平心靜氣討論. 211.23.45.230 06/10
beefsoup:那我們收穫會更多囉 211.23.45.230 06/10
mysam:因為偶爾抓到小辮子會很亢奮.... 211.75.138.95 06/10
helldragon:如果是正確的話...應該M這篇...免得被誤導 140.117.197.86 06/10
AlexKo:這篇是錯誤的,軍艦在公海有登臨權。 220.143.92.62 06/10
AlexKo:但是我懶得打了,原po你再去做點功課吧 220.143.92.62 06/10
AlexKo:而且國際法體系是注重States practice的 220.143.92.62 06/10
AlexKo:就連在沒有條約之下多依照State practice判決 220.143.92.62 06/10
AlexKo:上面是要說 法院判決沒條約之下... 220.143.92.62 06/10
AlexKo:所以有關這片海的爭議現在還是未定之數 220.143.92.62 06/10
AlexKo:但是以國家實踐來說 是日本比較強了 220.143.92.62 06/10
AlexKo:忘記補充了,其實這片海不可能存在公海這種東西的 220.143.92.62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