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sam:推~~~講的很清楚 211.75.138.95 03/25
※ 引述《apflake (無情的)》之銘言:
: ※ 引述《Baumgartner (Minardi NO.1 ><)》之銘言:
: : 不才在下我畫了張簡圖,請各位看官看一下吧
: : 總統府前那一塊是為緩衝區,沒有民間團體能使用的,
: : 要不然我爬過拒馬就到總統府了....
: 第六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下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
: 核准者,不在此限:
: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
: 二、國際機場、港口。
: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這個叫作裁量權,馬英九是用裁量權扯三二六後腿
: 依規定七天前要申請,緊急得兩天前,就地合法就是違法行政
看來你不懂這個申請案的前因後果
原先他們用集會遊行法申請 市府都准了
還配合開了很多會做交通疏導跟維安工作
只是那一塊區域不准他們遊行而已
這個標準從過去到現在皆然
於是民進黨轉了個彎 換了個申請單位
然後利用申請"活動'的名義 援引市府內租用場地的行政命令要來闖關
換單位換名義 換湯不換藥
要市府用位階較低的行政命令來同意位階較高的"集會遊行法"禁止的區域
你說市府要同意嗎?
至於就地違法那件事
當然不適宜
不過針對核准範圍的准駁標準 一直都沒變過 也不宜改變
民進黨只需要管這次遊行
以後受理活動申請都不是民進黨在做 而是市政府
當這個範圍的標準被破壞
以後衍生的麻煩更多
我想你大概不知道活動單位都是如何處心積慮鑽漏洞來申請某些禁制範圍
也不知道維持這種標準有多難
更不知道這次開放之後 如果後續有藍軍團體運用相同模式來申請活動舉辦如何不准
市政府為了這個也特別由秘書長帶隊到總統府去協調
希望獲得總統府的諒解跟同意
這樣算是扯後腿?
難怪馬英九會反彈
因為外界不爽沒道理嘛
整個遊行都准了 從頭到尾也沒為難申請單位 不信你去問
只不過禁制區那一塊諸多考量不能准 就變成扯後腿了?
我再強調一次 凱達格藍夜市一樣沒超過那一塊區域
即使去年就地合法大家覺得不宜 市府一樣不會讓他們進去那一塊區域
就範圍上的標準來講 絕對是一致的
現在是申請單位要多少範圍就完全准
(更何況還是用啥台北縣青年xx促進會的名義申請,不是用民進黨或是政府單位)
然後主管單位連針對佔用範圍都不能講個話
才不算扯後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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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好到一個地步 會有默契
那時候 或許只是安靜地在一起
一句話也不說
有時想想
就這樣耗到世界末日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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