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flake (無情的)
看板a-bian
標題Re: 想巴馬英九!
時間Fri Mar 25 10:39:52 2005
※ 引述《kuloda (kuloda)》之銘言:
: ※ 引述《apflake (無情的)》之銘言:
: :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 這個叫作裁量權,馬英九是用裁量權扯三二六後腿
: : 依規定七天前要申請,緊急得兩天前,就地合法就是違法行政
: 看來你不懂這個申請案的前因後果
: 原先他們用集會遊行法申請 市府都准了
: 還配合開了很多會做交通疏導跟維安工作
: 只是那一塊區域不准他們遊行而已
: 這個標準從過去到現在皆然
: 於是民進黨轉了個彎 換了個申請單位
: 然後利用申請"活動'的名義 援引市府內租用場地的行政命令要來闖關
: 換單位換名義 換湯不換藥
: 要市府用位階較低的行政命令來同意位階較高的"集會遊行法"禁止的區域
: 你說市府要同意嗎?
: 至於就地違法那件事
: 當然不適宜
: 不過針對核准範圍的准駁標準 一直都沒變過 也不宜改變
: 民進黨只需要管這次遊行
: 以後受理活動申請都不是民進黨在做 而是市政府
: 當這個範圍的標準被破壞
: 以後衍生的麻煩更多
: 我想你大概不知道活動單位都是如何處心積慮鑽漏洞來申請某些禁制範圍
: 也不知道維持這種標準有多難
: 更不知道這次開放之後 如果後續有藍軍團體運用相同模式來申請活動舉辦如何不准
: 市政府為了這個也特別由秘書長帶隊到總統府去協調
: 希望獲得總統府的諒解跟同意
: 這樣算是扯後腿?
: 難怪馬英九會反彈
: 因為外界不爽沒道理嘛
: 整個遊行都准了 從頭到尾也沒為難申請單位 不信你去問
: 只不過禁制區那一塊諸多考量不能准 就變成扯後腿了?
: 我再強調一次 凱達格藍夜市一樣沒超過那一塊區域
: 即使去年就地合法大家覺得不宜 市府一樣不會讓他們進去那一塊區域
: 就範圍上的標準來講 絕對是一致的
: 現在是申請單位要多少範圍就完全准
: (更何況還是用啥台北縣青年xx促進會的名義申請,不是用民進黨或是政府單位)
: 然後主管單位連針對佔用範圍都不能講個話
: 才不算扯後腿嗎?
你根本搞不清楚,集會遊行法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受總統府周圍禁止遊行限制,
表示法律規定主管機關市政府可以同意申請,跟法律位階無關,但是市政府裁量
不准,所以市政府在扯三二六後腿
三一九市政府裁量按集會遊行法第八條,民俗活動等不需申請,那三二六我也主張
是民俗活動,何必跟市政府申請,市政府標準又在哪裡?一致在哪裡?因為未來不能
禁止藍軍,所以這次不能准?裁量權本來就在市府,市府主張行政命令層次的公平原
則,又為何不顧法律位階的公平原則?講白了,就是扯後腿.
整個遊行都准了我就該叩謝市政府隆恩?集會遊行法是為了保障人民集會遊行
自由與權利,沒有違反社會秩序安全,公共利益,市政府依法本來就沒有權利拒
絕人民申請.
總統也參加遊行,市政府為了安全因素拒絕那塊區域申請,市政府是在保護總統
安全還是總統府安全?馬英九只看得到總統府,看不到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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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222.179
推 jackroselove:他應該是要保護總統府安全啦~萬一總統府有댠 61.218.26.132 03/25
→ jackroselove:什麼萬一,以後他要在哪辦公啊?! 61.218.26.132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