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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還不大習慣民主, 在先進國家,「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思維習慣, 在思考很多事情時,先思考其是否符合「民主」的邏輯, 才會繼續進行。 為什麼還會有人PO出一些可笑的文章而不知恥, 在於他們腦袋裡的思考模式距離民主思維還有十萬八千里, 對他們來說,民主是個「議題」、是一種分配政治權利(或利益)的方式, 或等同於「選舉」。 他們並不是進步的人類, 就好像你要叫尚未進入石器時代的人類,一下子給他過鐵器時代的生活, 那結果是什麼??? 1. 如果他們人數少,那就是滅亡。 2. 如果他們人數多、力量大,那就是掠奪、侵略。 就好像剛到台灣的國民黨軍隊,拿著水龍頭往牆壁上插就以為會有水跑出來, 沒跑出來是正常,但是他們有槍,有槍這聲就屌了, 馬上把剛剛賣給他這水龍頭的五金行老闆斃了。 其實以上這都是有關連的,看看那些選舉完選輸的就只想亂、 想翻盤的人就知道,知道什麼呢? 知道什麼叫做「野蠻」與「文明」。 ※ 引述《chouhen (成大事,不拘小節)》之銘言: : ※ 引述《frozenblue (我愛KiKiLaLa)》之銘言: : 錯,「共識」在民主社會是不存在的。真正的民主制度容許價值多元,「共識」縱有, : 也只有「容忍」而已。選舉制度「多數勝出」的理由,好聽點是「少數服從多數」, : 實質上就是已經承認,在真正的民主社會,「共識」是不存在的。就算有真正的「共識」 : ,也只是對民主制度的肯定而已。 : 「共識決」是極權國家才有的東西,從蘇聯的「最高蘇維埃」,希特勒一黨專政下的 : 「國會」,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到戒嚴時期蔣中正控制的「國民大會」跟「立法 : 院」,表面上都是「多數決」,但實質上已是「共識決」,誰敢投反對票?那種「共識」 : 都已經趨近99%,他們有比較民主嗎?用膝蓋想就知道了。 : : 如果要這樣想的話 : : 那為何不要70:30、80:20、90:10? : : 或是65:35、75:25也可以阿 : : 妳如何確定60:40就可行呢? : : 那為何不55:45? : 是啊,diepig真是大哉問,所以這位版友提出了一針見血的質疑。 : 民主就是尋求多元價值的「最低公約數」,表現在法治上,一個人只要不侵害其他人 : 的權利,就永遠有行動的自由;表現在選舉制度設計上,「過半數」就是大家最能接受 : 的「多數決產生基礎」,只要比50%多那麼一點點,它就是多數,否則永遠會有:「為 : 什麼不訂51%?為何麼不訂52%?」的質疑。 : diepig兄提出的「60:40」,理由竟然是「容易計算」,這令人更難以信服。「計算」只 : 是「算人頭」的基本數學能力,「60:40」或「59:41」...在計算過程都要統計「投票總 : 數」和「各候選人得票總數」,最後只是一個「相除」的計算比率問題,真不知何處難了 : ?我想,diepig兄設計的多數,應該會永遠比泛綠的得票數多一點吧,所以說您的「多數 : 」,是一種「機動」的多數,是可以隨少數不喜歡而任意訂定的「多數」,不符民主政 : 治的基本原則:「遵守遊戲規則」(也就是所謂的「風度」),也就算了,這已經完全 : 顛覆民主政治的根本:少數統治,這不就正是「極權政治」的圖像嗎?「極權」不就正是 : 一小撮人,罔顧多數利益,恣行己意的政府型態嗎?diepig兄在文章裡夸夸其談「民主 : 」,或許是對「民主」最大的諷刺,也為「假民主之名,行極權之實」者,提供了最好 : 的素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90.38
chouhen:推!民主就是種「生活方式」,也是「思維邏輯」218.175.148.143 07/03
rinze:推!!202.178.204.223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