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 協商內閣 = 棄守內閣 嗎?
: ***
: 協商內閣上路 爭議法案不提覆議
: http://news.yam.com/ftv/politics/200502/20050203099725.html
我還是不懂要怎麼樣才算是"堅持原則"?
明知道連一點通過的機會也沒有的法案, 提出去做球讓人家殺就很聰明嗎?
在國會裡這種無意義的僵持, 除了傷害人民對執政黨的信心以外又有什麼樣
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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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說的好, 有這樣的同志何需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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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4.20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