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enew (亞德特拉星人)
看板a-bian
標題[情報] 《島嶼觀察站》勇哉,李炷烽和王效蘭!
時間Sun Sep 18 01:41:20 2005
........................便所借哇透幾類
http://www.kmdn.gov.tw/article/News-2005-9-12-23-22-3.htm
金門日報 - 2005年9月11日
《島嶼觀察站》勇哉,李炷烽和王效蘭!
傅崑成
最近臺灣地區連續發生了兩件事情,令筆者讚佩不已。兩件事都凸顯了臺
灣社會精英人士堅持法治與良知的崇高風範。
其一,台獨人士在阿扁總統的默許之下,竟然在總統府前升起了台獨份子
所謂的「臺灣國旗」。金門縣長李炷烽於是在金門縣政府前升起了金門縣
的「縣旗」,作為對於國家元首居然玩弄憲法、輕忽法治的無言抗議。李
縣長並且公開表示:如果臺灣陷入台獨的泥沼,金門鄉親不會跟進,將堅
持永遠的中華民國。勇哉,李炷烽。
其二,聯合報為朱銘雕刻的 300名士兵木雕辦展覽,邀請陳總統揭幕。阿
扁卻在演講時借題發揮、故作幽默,公開向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女士喊話
,要求她支持軍購案,並為阿扁的軍購主張鼓掌。王發行人當場拒絕鼓掌
相應,並且在事後應記者要求評論時說:「我什麼都鼓掌了,但是我反對
軍購案,不能為此鼓掌。」勇哉,王效蘭。
如果臺灣的知識份子人人都有這樣的勇氣與魄力,臺灣不會沉淪,人民不
會完蛋。
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就是「一個中國」。這是根本大法的規定,違反
就是違憲。而違憲的任何法令和命令都應屬無效;違憲的總統也需受到嚴
格的制裁,不在元首豁免權範圍之內。
陳總統長期玩弄憲法,屢屢模糊其詞,甚至公然支持臺灣獨立建國。這不
但違反了總統的就職誓詞,也公開違反了憲法的明文規範與法治的基本精
神。如果總統府前可以任意升起所謂的「臺灣國旗」,那麼其他各個政府
部門都將可以自作主張地升掛各自認同的旗幟。
李縣長以改掛縣旗的方式,凸顯了這個問題的核心價值──法治。
任何總統都不能自以為可以超越法治,為所欲為。總統的許可權只有憲法
中規定的七大權力,其他沒有。總統不能超越憲法與法律。否則就成了君
王;人民也就是去了民主。李炷烽以一個地方政府首長的身份,為全體臺
灣人民保留了這份人民民主的地位與尊嚴,確實值得鼓掌。
王效蘭發行人主持臺灣最大的民營報紙──聯合報,繼承其父王惕吾的風
格,始終堅持真正藍營的立場、反對台獨主張;而反對台獨的聯合報社論
一貫反對阿扁的天價軍購案,這是全臺灣讀者皆知的事情。阿扁作客聯合
報,明知主人的立場,卻故意公開在麥克風前要求王效蘭表態,為他的軍
購案鼓掌,這是自以為大、強人所難的惡劣作風,毫無幽默感可言。如果
王效蘭發行人真的當眾應邀鼓掌了,聯合報今後的風格與可信度也就降低
了。
可佩的是,王效蘭發行人當場微笑地拒絕了阿扁的無禮要求。聯合報的客
觀立場與「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民報風格,讀者們自然可以繼續
信賴了。
事實上,阿扁當場還曾經公開說:「不通過軍購案,光靠朱銘的 300士兵
木雕,不足以保護你家大樓的安全。」王效蘭事後回答記者時卻說:「讓
老百姓過好日子吧!不要搞這樣的軍購啦。」這事也凸顯了阿扁只能「看
小」,而王效蘭卻能「看大」的明顯對比。
在微笑中竣拒了陳總統的錯誤政策,王效蘭的民主氣度與堅定、自信的風
範,應該對阿扁本人,以及所有那些只會仰承上意、逢迎拍馬的臺灣文人
,有所啟發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87.7
推 JeffyLiaw:為什麼金門日報是 gov? @_@ 09/18 01:56
推 zigfei:縣政府發的吧? 09/18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