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antliao:你好認真,他只是上來要大家去查證出席率 210.85.222.12 08/20
推 chouhen:推版主~~~ 218.175.165.79 08/20
→ grantliao:卻完全沒想到他自己根本沒查證就拿來當作證據 210.85.222.12 08/20
→ grantliao:來這裡寫了篇謬論 210.85.222.12 08/20
→ grantliao:最可笑的是結尾那句"我只有幾分證據,所以我說 210.85.222.12 08/20
→ grantliao:幾分話" 210.85.222.12 08/20
推 x11: ..╮(﹋﹏﹌)╭..140.109.191.180 08/20
推 chouhen:唉...為什麼有人發言前都不作功課呢? 218.175.165.79 08/20
推 GiantTW:請問一下,那麼為何泛藍會說泛綠杯葛NCC? 218.172.84.133 08/20
推 jamexz:推做功課! 219.68.241.244 08/20
→ jamexz:G大可能要去問懂立院議事規則的人會比較清楚,不딠 219.68.241.244 08/20
→ jamexz:要去問說泛綠在盃葛的人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219.68.241.244 08/20
→ jamexz:寫錯,應該是...不然要去問....。 219.68.241.24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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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心得] 幾分證據幾分話
時間: Sat Aug 20 21:38:59 2005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推 x11: ..╮(﹋﹏﹌)╭.. 140.109.191.180 08/20
: 推 chouhen:唉...為什麼有人發言前都不作功課呢? 218.175.165.79 08/20
: 推 GiantTW:請問一下,那麼為何泛藍會說泛綠杯葛NCC? 218.172.84.133 08/20
泛藍可以堵泛綠的法案,還要規定泛綠不可以堵,天下有這麼
不公平的事情喔。
話說回來,泛綠之所以堵藍軍版的 NCC,主要是針對裡面又玩
一次跟真調會一樣的笨蛋把戲-成員要按照政黨席次比例分配
來處理..... 難道泛綠要等到法案通過後,申請釋憲讓大法官
再搧藍軍一次耳光是比較朝野和諧喔? XD
你隨便去問一個路人甲,都會同意黨政軍退出媒體,泛藍還來
要求負責分配頻道資源的 NCC,要用政黨席次比例分配委員的
數目(尤其是親民黨),無賴也不用搞得這麼笨吧。
: 推 jamexz:推做功課! 219.68.241.244 08/20
: → jamexz:G大可能要去問懂立院議事規則的人會比較清楚,不딠 219.68.241.244 08/20
: → jamexz:要去問說泛綠在盃葛的人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219.68.241.244 08/20
: → jamexz:寫錯,應該是...不然要去問....。 219.68.241.24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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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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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
推 Jetty:DPP提由行政院任命不是也很奇怪? 61.62.48.8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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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uhen (毋生痴妄心)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心得] 幾分證據幾分話
時間: Sat Aug 20 21:49:03 2005
讓不才的小弟,來補充版主的高見,也順便「找證據」給這位rmp4vu03兄看看,我們的
泛藍立委,到底在做些什麼。
一、立法程序:
提案(含:預算、法律、條約等案。又,提案人包括五院、黨團等)--->送程序委員會--
->(由程序委員會「排定審議先後」)--->一讀會--->付委(各委員會)或二讀會(議案
深入討論)--->三讀會。
二、問題出在哪裡?「程序委員會」背離其法定職掌,成為「太上立法院」。
(一)「程序委員會」的定位:排定「待審議案」之討論「順序」,乃為討論效率計:
1.法源: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二項:「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
送程序委員會......」。而程序委員會的「法定定位」,與「職掌」,參閱立法院程序
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各款規定,大略為「提案手續是否完備」、「議案之合併、分類及
其次序之變更」、「提案討論時間之分配」(第一、二、三款),大抵就各項議案的「討
論順序」、「時間分配」及「是否完成相關手續」等「形式事項」,為「促進議事效率」
而討論,或做成決議。
換句話說,程序委員會在審查、把關相關議案是否列入一讀會時,「不能涉及議案實質
內容」,只能針對法案的「輕重緩急」、「(日後)審議的議事效率」與「其他形式要件
」(例如:草擬不完備、重複提案應予剔除等)審理,然後排定議程,進入一讀。而「議
案實質內容」的戰場,由於涉及民主精神:「討論」、「折衝」,它的戰場,應該是「各
委員會」,與「二讀會」。
2.現在泛藍幹了什麼事?透過在程序委員會的「多數暴力」,進行法案實質審查。
程序委員會共設有36名委員,「由各政黨 (團) 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之」。現在的
程序委員會,泛藍共有19名(過半),泛綠則為17名。
前面不是談過了,「程序委員會」只能就議案的「形式事項」作審查嗎?可是泛藍立委
諸公,動輒針對議案的「實質內容」作審查,然後運用「多數暴力」,使議案
「根本無法進入一讀會,更別談付委、逕付二讀」,所以造成立法院「無法案可審」!
前面已經說過了,「議案」透過「立法過程」而取得民主正當性,它的戰場,是立法院的
「各項委員會」與「二讀會」(尤其是二讀會),因為那裡才有全院立委的參與,這些立
委,「受國民付託」,自有義務進行實質的「把關」與「審查」。
而這,也可以從上述的「立法院程委員會組織規程」窺見一斑。
但泛藍立委諸公,完全不遵守前述的「組織規程」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程序委員
會,就「替代了各委員會,與二讀會」進行法案實質審查,證據如下:
A.軍購案:
http://www.epochtimes.com.tw/bt/5/1/12/n777384.htm。(關鍵內容:今年1/12:
第十五度在台立院程委會闖關的重大軍事採購條例草案和預算案,昨日再度於立院程委會
討論,國親居人數優勢,表決以十九票的過半票數封殺此案)
http://www.epochtimes.com/b5/5/4/20/n894206.htm。(關鍵內容:今年4/20:
然而,不知何時開始,依據政黨席次比例組成的程委會,卻超越法定職掌,進行法案的實
質審查。例如,以此案尚有爭議、此時不宜、對某某族群有傷害、錢坑法案、牽涉意識形
態等等理由,封殺法案。
依據法定職掌,程委會無權以法案的內容為由封殺法案,剝奪立院各委員會審議相關法案
的職權。
掌握立院多數的政黨,勢必在程委會中享有優勢,多數黨只要在每次的程委會「部署重兵
」,就能掌握立法院議案的審議生殺大權,法案通過與否,不是「以理論之」,而是化約
為「以力量之」。因此,掌握程委會就等於掌握了立法院,程委會成為「太上立法院」)
B.監委案與軍購案:順便附上「學者評論」:
http://www.hi-on.org.tw/article0.asp?Serial=0120041223141。(李鴻禧教授,於
2004/12/23接受專訪,針對監察院人事案所做的精闢解說:極力建議閱讀)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Hsu/Hsu_00/0104.htm。(徐永明教授)
徐永明教授認為:
「程序委員會應該是較為「中性」的機構,有點類似「收發室」,程序委員會的責任應該在
「安排議程」,讓立院審議法案更有效率,但現在程委會將重點放在「政治的篩選」,做
政治性的把關,甚至是「最強的抵制」。
他表示,立院的僵局出在藍綠政治惡鬥,在野黨把持程委會多數,法案只有「全有和全
無」二種結果,這種策略讓行政院重要的法案完全沒有進展,對民主政治確實是傷害。」
請問原po,這能不能算是「證據」呢?到底是誰在「公然違法」,不顧程序委員會的機能
與憲政地位,執意作「焦土鬥爭」呢?是「泛藍」吧!!!
3.其他的證據如下:
http://www.greenpeace.com.tw/board/article/posts/214.htm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pr/21/today-s1.htm。
(重點摘錄:立法院固為具有高度政治競爭的地方,但也有很多與政治無關而為朝野各黨所共同關心之
議題,例如:二00年台灣博覽會條例、行政院組織條例等等,但全部在程序委員會被藍
軍以政治意識予以全面封殺,實在令人深感無奈,本月十九日在立法院所發生之朝野口角
衝突,即為藍軍違法程序委員會之職權,以實質審查而強行封殺各項法案,也剝奪了此些
法案進入二、三讀之機會,令人深感遺憾與無奈,唉!立法院何時能守法呢?)
撇開以上泛藍「極度惡質」、「毫無理性,無差別地阻擋法案」的「濫用程序」不談,你
有沒有去追究其他泛藍「昨是今非」的「翻臉不認帳」行為呢?
你要證據,隨便上google就可以搜尋到:
A.軍購案:軍購案是「連戰」與「蕭萬長」擔任行政院長時所提出的,怎麼到現在卻變了
副嘴臉呢?
http://taiwanus.net/forum/read.php?id=3179。(這是篇評論)。
B.監院人事權:監察院是「國父孫中山遺教」裡「五權憲法」的精髓,是「兄弟仿古代
御史臺所設」,它「異於三權憲法」,職司公務員彈劾糾舉等任務,可是,我們的泛藍
立委諸公,怎麼到現在都還「擱置監院人事權」進入一讀、付委或二讀呢?
要是孫中山復活,看到他的黨徒如此對待他「苦思而得」的「監察院」,不知道心裡有何
感想?
所以,今天的關鍵,不是誰出席與否,或如何如何,而是
「泛藍立委諸公,每每在不應涉及實質審查的『程序委員會』,佈下多數暴力的重兵,『
阻擋法案進入一讀、各委員會或二讀會』,讓立法院『無案可審』,行政院提案每每在尚
未進入一讀時,即在此『慘遭封殺』,連獲得實質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這擺明是「公然違法」了,還需要什麼證據呢?
請要討論的朋友,「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要別人找證據,自己有沒有先研究過?有
沒有先找過證據?
如果是因為自己沒作功課,那還是請花時間多多研究吧,「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彼此共勉。
--
ζ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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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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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selina:首推~ 218.163.99.175 08/20
推 jamexz:搶第一推~~ 219.68.241.244 08/20
→ jamexz:輸了....Orz 219.68.241.244 08/20
推 hrma:推 61.231.193.85 08/20
推 hythyt:推! 61.217.71.150 08/20
推 ClassicTZ:厲害 推 218.172.93.82 08/20
推 arfoo:推清新氣質好文! 61.223.113.98 08/20
推 addoil:推 真的要堆做功課218.168.188.173 08/20
推 rik:這真是令人無可辯駁啊! 218.166.70.54 08/20
推 rinze:推教人功課氣質好文:P202.178.204.223 08/20
推 funfunchen:我是第十推唷 :)218.169.243.209 08/21
推 Ronlong:這內容實在太好了! 等著看泛藍如何自圓其說!220.132.240.228 08/21
推 teremy:推一個 218.165.207.15 08/21
推 jcnsb:推~ 59.112.218.131 08/21
推 toast520520:推一個~~ 61.229.127.163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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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smoswalker (開書不開腿 開腿不開書)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心得] 幾分證據幾分話
時間: Sun Aug 21 01:18:34 2005
※ 引述《chouhen (毋生痴妄心)》之銘言:
優文恕刪
立法院的程序委員會,按理僅能審查法案之程序事項,
而泛藍所為之審查,則明顯屬於實質審查之範疇,當然
是違法的。
但以現今國內局勢而論,似乎也找不出足以對這種違法亂紀
行為做出裁決審判的機關。(不是法律上不能,而是事實上困難很大...)
監察院嗎?哼哼....。
輿論?可別忘了輿論闡述權大多還握在泛藍手上呀。
大法官?
2003年的時候,看過林濁水立委的一篇文章,大意是說,某個經大法官
解釋宣告違憲,需限期修改的條文,在期限屆滿後,國親黨團仍不願通
過,並大剌剌地宣稱:
「司法院想藉由大法官解釋來染指立法權,這是破壞權力分立的行為!」(大意)
看到這種不識字又沒衛生的言論,從我國的國會議員口中吐出,
除了orz還能有什麼反應?
活到這個年紀了,才深刻理會到什麼叫做「秀才遇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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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我又成了抹黑分化的被害人」。
他說,會有這樣想法的人都是「假馬迷」,
真正的「馬迷」會支持連宋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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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43.75
推 chouhen:這就是臺灣的悲哀啊...立法院=太上院,不受制衡218.175.157.201 08/21
→ chouhen:歸咎起來,就是沒有「權力分立、尊重」民主素養218.175.157.201 08/21
→ chouhen:徐永明那篇文章有提到「已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18.175.157.201 08/21
→ chouhen:這已經是最後一條路了,也只能如此一搏了。218.175.157.201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