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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死刑」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存在, : 一個罪犯去作奸犯科甚至殺人,他去剝奪人的生命,理應受到法律制裁沒錯, : 但是法律憑什麼去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如果說他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時 別人為什麼不可以剝奪他生存的權力呢?? : 罪犯剝奪他人的生命視違法的,那麼為什麼法律剝奪人的生命卻是合法的? 法律是由他先剝奪別人的生命而剝奪他生存的權利 當然你會說 他也許沒有殺人 不過法律上該判死刑的罪 即使不是殺人罪 也是極度不為人類所認同的罪 你說會有誤判 使用無罪推定論 這樣已經給罪犯不易誤判的行為了 : 罪犯也是人,也應享有生命權, 罪犯不是人 當他犯罪時 就像是一隻野獸 不是嗎?? : 我的意思不是說應該要保護罪犯, : 罪犯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刑罰,但國家絕對沒有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 連賦予罪犯生命的父母,都沒有權利決定他的生死,國家憑什麼? 國家是保護人民的 當一個人傷害到其他人民時 國家就要保護受傷的人的權力 : 我們今天會認為性別主義、種族主義會很可笑、很野蠻, : 但是我們今天還是在做一樣的事, : 由國家立法剝奪一群人的生命權,只是對象變成了罪犯而已。 這叫做詭辯 如果他們不先剝奪其他人的權利 他們就不會被剝奪自己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4.252
Soulkeeper:這種文章不推不行..重點就是人權換人權218.163.140.215 09/14
yves1022:你敢打人?我打你!你不先打人就不會被打!!!220.143.215.101 09/14
yves1022:打人是不對的,你打了人所以要打你一頓220.143.215.101 09/14
yves1022:你可以打人,為什麼我不能打你?220.143.215.101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