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摸摸良心 你對死刑了解多少? 完全不了解卻大聲叫別人去死的人在我看來是最無恥的 我是不了解死刑 在我本身的認知裡 死刑是專門給陳進興 薛球這種人用的 新聞已經看過多少殺人兇手因為被判無期徒刑 家屬哭斷腸的畫面了 如果你是家屬 你還可以這麼"正義"嗎? : 沒有人扭曲你的原意 你的原意就是說因為死刑犯要花錢 所以不如開一槍一了白了 : 也就是說你認為政府不應該花錢來"養"一些人 沒錯 我指的這些人為什麼不該養? 1.罪大惡極 一犯再犯 所以才會被判死刑 2.就算不被判死刑 假釋出去之後 還是會犯 3.我強調"罪大惡極"四個字 :現在你又向大家提出一個新的主張 : 就是說因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 所以花錢養死刑犯跟花錢養弱勢者是完全不同的 : 因為"他們對社會無益" 我完全沒有寫出"對社會無益"這四個字 死刑犯在進監獄前 已經"違害到社會"了 而比較弱勢的家庭 根本不能和死刑犯相比 : 假如要搞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話 那請問身體不好或是繳不起營養午餐的家庭 : 一年帶來多少經濟利益? 那為什麼死刑犯要死這些人卻不用死? : 好你會說"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啊"(雖然我不知道到底"同情"是值幾毛錢) : 不過既然你前面用量化標準主張(雖然這樣推論有問題)去計算死刑犯非死不可的理由 : 那麼也同樣的你該拿這種標準來對待其他"花錢"(還花了更多)的人 我覺得你似乎搞不清楚 我認為不該廢除死刑 不該養死刑犯 跟社會達爾文主義完全沒關係 也不要隨便把這種自私的主義帽子戴到我頭上 這就是我想說的 而且我覺得你跟我都已經激動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93.54
lx207:請問前面加s是什麼意思@@? 210.241.93.54 09/14
jimmyduh:陳進興等人 是被某人減低假釋門檻放出來的 XD 210.62.72.201 09/14
grantliao:所以我是比較支持減少死刑的適用,而非全面廢除 61.222.140.102 09/14
babylon2:陳進興薛球,那蘇建和呢?210.200.240.108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