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x207 (MrBig)
看板a-bian
標題Re: [問題] 有關之前在報紙上看到阿扁提的一些東西
時間Wed Sep 14 15:21:00 2005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摸摸良心 你對死刑了解多少? 完全不了解卻大聲叫別人去死的人在我看來是最無恥的
我是不了解死刑 在我本身的認知裡 死刑是專門給陳進興 薛球這種人用的
新聞已經看過多少殺人兇手因為被判無期徒刑 家屬哭斷腸的畫面了
如果你是家屬 你還可以這麼"正義"嗎?
: 沒有人扭曲你的原意 你的原意就是說因為死刑犯要花錢 所以不如開一槍一了白了
: 也就是說你認為政府不應該花錢來"養"一些人
沒錯 我指的這些人為什麼不該養?
1.罪大惡極 一犯再犯 所以才會被判死刑
2.就算不被判死刑 假釋出去之後 還是會犯
3.我強調"罪大惡極"四個字
:現在你又向大家提出一個新的主張
: 就是說因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 所以花錢養死刑犯跟花錢養弱勢者是完全不同的
: 因為"他們對社會無益"
我完全沒有寫出"對社會無益"這四個字
死刑犯在進監獄前 已經"違害到社會"了
而比較弱勢的家庭 根本不能和死刑犯相比
: 假如要搞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話 那請問身體不好或是繳不起營養午餐的家庭
: 一年帶來多少經濟利益? 那為什麼死刑犯要死這些人卻不用死?
: 好你會說"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啊"(雖然我不知道到底"同情"是值幾毛錢)
: 不過既然你前面用量化標準主張(雖然這樣推論有問題)去計算死刑犯非死不可的理由
: 那麼也同樣的你該拿這種標準來對待其他"花錢"(還花了更多)的人
我覺得你似乎搞不清楚
我認為不該廢除死刑 不該養死刑犯 跟社會達爾文主義完全沒關係
也不要隨便把這種自私的主義帽子戴到我頭上
這就是我想說的 而且我覺得你跟我都已經激動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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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93.54
→ lx207:請問前面加s是什麼意思@@? 210.241.93.54 09/14
推 jimmyduh:陳進興等人 是被某人減低假釋門檻放出來的 XD 210.62.72.201 09/14
推 grantliao:所以我是比較支持減少死刑的適用,而非全面廢除 61.222.140.102 09/14
推 babylon2:陳進興薛球,那蘇建和呢?210.200.240.108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