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x207 (MrBig)》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摸摸良心 你對死刑了解多少? 完全不了解卻大聲叫別人去死的人在我看來是最無恥的
: 我是不了解死刑 在我本身的認知裡 死刑是專門給陳進興 薛球這種人用的
: 新聞已經看過多少殺人兇手因為被判無期徒刑 家屬哭斷腸的畫面了
: 如果你是家屬 你還可以這麼"正義"嗎?
法律的出發點不是復仇,是教化。
: : 沒有人扭曲你的原意 你的原意就是說因為死刑犯要花錢 所以不如開一槍一了白了
: : 也就是說你認為政府不應該花錢來"養"一些人
: 沒錯 我指的這些人為什麼不該養?
: 1.罪大惡極 一犯再犯 所以才會被判死刑
由你定義? 我定義?
誤判怎麼辦?
: 2.就算不被判死刑 假釋出去之後 還是會犯
無罪推定, ok?
: 3.我強調"罪大惡極"四個字
哪天我當法務部長, 我一定會強調超速跟亂丟垃圾還有酒後駕車是罪大惡極。
: :現在你又向大家提出一個新的主張
: : 就是說因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 所以花錢養死刑犯跟花錢養弱勢者是完全不同的
: : 因為"他們對社會無益"
: 我完全沒有寫出"對社會無益"這四個字
: 死刑犯在進監獄前 已經"違害到社會"了
: 而比較弱勢的家庭 根本不能和死刑犯相比
: : 假如要搞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話 那請問身體不好或是繳不起營養午餐的家庭
: : 一年帶來多少經濟利益? 那為什麼死刑犯要死這些人卻不用死?
: : 好你會說"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啊"(雖然我不知道到底"同情"是值幾毛錢)
: : 不過既然你前面用量化標準主張(雖然這樣推論有問題)去計算死刑犯非死不可的理由
: : 那麼也同樣的你該拿這種標準來對待其他"花錢"(還花了更多)的人
: 我覺得你似乎搞不清楚
: 我認為不該廢除死刑 不該養死刑犯 跟社會達爾文主義完全沒關係
養?
一萬個死刑犯裡面有一個是冤獄,怎麼辦?
監獄一人可以花多少錢每年? 五萬? 十萬?
: 也不要隨便把這種自私的主義帽子戴到我頭上
: 這就是我想說的 而且我覺得你跟我都已經激動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