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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x207 (MrBig)》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摸摸良心 你對死刑了解多少? 完全不了解卻大聲叫別人去死的人在我看來是最無恥的 : 我是不了解死刑 在我本身的認知裡 死刑是專門給陳進興 薛球這種人用的 : 新聞已經看過多少殺人兇手因為被判無期徒刑 家屬哭斷腸的畫面了 : 如果你是家屬 你還可以這麼"正義"嗎? 法律的出發點不是復仇,是教化。 : : 沒有人扭曲你的原意 你的原意就是說因為死刑犯要花錢 所以不如開一槍一了白了 : : 也就是說你認為政府不應該花錢來"養"一些人 : 沒錯 我指的這些人為什麼不該養? : 1.罪大惡極 一犯再犯 所以才會被判死刑 由你定義? 我定義? 誤判怎麼辦? : 2.就算不被判死刑 假釋出去之後 還是會犯 無罪推定, ok? : 3.我強調"罪大惡極"四個字 哪天我當法務部長, 我一定會強調超速跟亂丟垃圾還有酒後駕車是罪大惡極。 : :現在你又向大家提出一個新的主張 : : 就是說因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 所以花錢養死刑犯跟花錢養弱勢者是完全不同的 : : 因為"他們對社會無益" : 我完全沒有寫出"對社會無益"這四個字 : 死刑犯在進監獄前 已經"違害到社會"了 : 而比較弱勢的家庭 根本不能和死刑犯相比 : : 假如要搞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話 那請問身體不好或是繳不起營養午餐的家庭 : : 一年帶來多少經濟利益? 那為什麼死刑犯要死這些人卻不用死? : : 好你會說"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啊"(雖然我不知道到底"同情"是值幾毛錢) : : 不過既然你前面用量化標準主張(雖然這樣推論有問題)去計算死刑犯非死不可的理由 : : 那麼也同樣的你該拿這種標準來對待其他"花錢"(還花了更多)的人 : 我覺得你似乎搞不清楚 : 我認為不該廢除死刑 不該養死刑犯 跟社會達爾文主義完全沒關係 養? 一萬個死刑犯裡面有一個是冤獄,怎麼辦? 監獄一人可以花多少錢每年? 五萬? 十萬? : 也不要隨便把這種自私的主義帽子戴到我頭上 : 這就是我想說的 而且我覺得你跟我都已經激動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