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osen (小王子的冒險)
看板a-bian
標題Re: 一清的冤獄賠償問題
時間Mon Aug 8 21:21:37 2005
※ 引述《goetz (曹錦輝真的好神!!!)》之銘言:
: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銘言:
: : 噓 bund:但真不是冤獄嗎 我記得要叫人坐牢可不是警察 61.224.43.233 08/08
: : → bund:一聲就可以抓人關的 61.224.43.233 08/08
: 很抱歉,戒嚴時候真的就是"警察一聲就可以叫人關"的...
: 因為那時候有個玩意叫"檢肅流氓條例",
: 裡面規定是說,只要地方上"有人"檢舉你"魚肉鄉里",你就慘了,
: 因為警察可以不經正規司法程序,直接把你送到一審定讞的特別法庭去審判,
: 審不過? 對不起,綠島見...
: 更慘的是,你被抓進綠島了,還不知道是怎樣一回事,
: 因為那個條例規定,檢舉人可以是"秘密證人",
: 也就是說,完全不用知道是誰檢舉的,重點是"有人"檢舉.
關於這個真的會害死人,我們家以前是作小生意,就是開餐飲店的,常有一些
黑道小混混會來吃霸王餐,結果,後來政府要檢肅流氓時,竟然拿我爸爸的名字當人頭去
當成是秘密證人,重點是我爸媽都不知道自己變成所謂秘密證人喔!
那個小混混很不服氣,結果可怕的事情發生了!警察告訴他說那個OOO檢舉你的啊!
天阿!警察為了抓他們,竟然拿我爸的名字去當秘密證人,而且還告訴那個要被檢肅
的流氓。
後來那傢伙被關回來後,天天來我家鬧!我爸才知道自己被當成所謂秘密證人
我爸跟他說絕對是警察害的,應該是警察想要把那流氓抓去關,所以才這麼幹的。
我爸還跟他混混說可以跟他去廟裡發誓,絕對沒有檢舉他。
以上是發生在1980年代,所謂戒嚴的時代,也就是泛藍口中偉大輝煌的蔣經國時代。
更別提,我家當時除了要繳保護費給黑道,三節跟保護費也是要交給當地白道的事情了
: ~~~~~~~~~~~~~~~~~~~~~~~~~~~~~~~~~~~~~~~~~~~~~~~~~
: 這就好像古時候劉邦抓韓信,證據無用,喊冤無效,因為"有人"說韓信造反,
: 所以韓信"確實"造反;
: 聽起來很荒謬對吧?
: 可是這玩意兒一直維持到動員戡亂時期結束才被廢掉,
: 不,甚至活得比動員勘亂時期還要久--它還有"落日條款"時限咧--,
: 為此而造成的冤假錯獄不知凡幾,
: b網友還認為"坐牢不是警察一聲就可以叫人關"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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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火
隨時可能熄滅
因為風的緣故
---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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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39.8
推 forhealth:三節跟保護費也是要交給當地白道... 59.116.2.19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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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flake:地方政府環保,衛生這種有執行公權力的, 現在還是218.175.228.150 08/08
→ apflake:很黑,中午出差吃餐廳,都call廠家付錢218.175.228.150 08/08
推 whackup:作小店面的都知道地方公務員的惡劣.. 210.199.35.162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