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arblue (本案已結禁止推文)
看板a-bian
標題Re: [新聞] 行政區重劃 馬英九主張北中南三都格局
時間Sun Aug 28 12:48:45 2005
提出一下個人的淺見...
基本上..我是贊成行政區重劃的
理由很多...
1.區劃複雜..選舉過多..
雖然說有部分的人對於現行的行政區域組織的名稱的了解沒有障礙
但是老實說..台灣就那麼小..實在沒必要搞一些複雜的"詞"出來..
況且..很多也很離譜了..板橋市是縣轄市但是跟很多省轄市的人口比較起來呢?
這又另一方面的扯到一堆組織爭升格的事了..
另外..選舉實在太多了..行政區劃改變後順便停止一些基層 選舉好了..
像是鄉鎮市長選舉..
2.單一選區立委選舉
這個大概今年選完縣市長後就會跟06的市長議題一起吵了...
選區的劃分既然要照人口數來分..倒不如就一次解決..行政區也重劃好了..
仿區域73選區..重劃出73個小區
這點或許與呂副的想法重疊到..呂副的四"省"下至多"縣"(比現今的縣小)
或許不用注重在名稱上..你也可以說"州"下至多"郡"..反正就那個意思..
73個立委選區劃成73個郡...這不也是一種思考方向嗎
3.裁撤冗員...
比制度..組織弄得簡單一點..一些冗員冗機關就趁機裁掉..減少國庫開支..
4.另高山特別行政區的部分...包不包含國家公園管理這是可以討論的..
不然國家公園的管理權獨立出來也是可以的...
再者..高山特區的族群次分區或許也是需要的..
至於懼於區域政府("省")會過大而對中央造成威脅的話...
那或許可以考慮區域政府就不選首長了..
基本上區域政府的首長實在是沒意義....
只是讓有新政客得以出頭競選大位罷了......
委員制還是內閣制都是可以接受的........
而地方大選最多就4年兩選就好了.."縣"(郡)長應該是得選的...
剩下的看要選哪個層級..是要往上..選省長..還是往下...選更小分區的長官...
不管如何....兩選就夠了...
個人淺見而已...討論看看...
(乾脆中央組織也一起改好了...看是要總統制還是內閣制...就一次改好了..
每年都在吵...為何不想想找時間坐下來開研討會..好好討論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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