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站內a-bian
標題Re: [請益] 按捺指紋的資料庫問題
時間Wed May 18 03:52:18 2005
※ 引述《TPCMAX (左岸沉思)》之銘言:
: 六防止被冒名頂替
: 這才是目前最應該思考的方向
第六點我卻最反對耶@@
我相信這應該會非常有用,但我情感上反對這樣太廣泛的利用.
老實說就刑事利用(雖然效果很小)上,我還比較贊同.
為什麼說是情感呢,
因為這把 人->資料的關係,反向為 資料->人 的關係,
人的主體性反而建立在資料上了.
也許我這麼說比較難理解,但是舉個簡單的例子反向思考好了.
即使,我們可以完全相信政府,
然而一旦指紋資料庫成為公共資源,就等於時時暴露在攻擊下.
(就算不提人為破壞的部份,
電磁資料與設備本身也有一定程度的不穩定性,即使這機率相對來說低得多)
以這樣一種,從資料才能確立人的Identity的關係,
而且是指紋->人這種極為強大幾乎是一對一的關係,
如果指紋資料被破壞,或是被蓄意竄改,
那麼本來可以作為防偽或辨識的重要證據,
反而一轉成為李代桃僵的理想工具.
如果是要利用資料->確定人的identity.
這是我無論如何都很難接受的理由,
一旦資料被修改或是破壞,那我本人算什麼呢?
站在對方眼前的的確是我本人,而我無從證明起,
因為我最有利的證明,也就是我的指紋,告訴人家我不是.....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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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49.43
※ 編輯: Eventis 來自: 61.62.49.43 (05/18 03:56)
→ Eventis:只是個人意見..我認為指紋的問題不在於 61.62.49.43 05/18
→ Eventis:人家說你是的時候,要證明自己不是. 61.62.49.43 05/18
→ Eventis:而是人家說你不是的時候,怎麼說自己是. 61.62.49.43 05/18
→ Eventis:正面的應用功能很強大,可是我很難接受反面的問題 61.62.49.43 05/18
→ Eventis:拿指紋代表我個人當然很好用. 61.62.49.43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