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ko (RU??)》之銘言:
: 洩漏出去又如何@_@??
: 請看前面diepig開的討論..
: 他說什麼洩漏出去 可以假造同一指紋來犯案...已經被推翻了
: 我們是用身分證來開戶的吧...orz
: 所以你也不要留身分證的資料在戶政事務所了?????
實際上,因為身份資料外流而造成人頭帳戶、人頭號碼的問
題就不用說了。你要說洩露出去又如何這種說法也沒關係,畢竟
在你真的因為身份資料外洩造到困擾之前,你都會認為這其實沒
什麼。
不過,我可以非常肯定的是,只要有一份身分證影本,加上
指模,要幫你辦十隻手機門號是相當容易的事。
: 好吧
: 如果是以受害者家人的角度來看
: 一個指紋就是一個破案訊息......
: 已經有指紋了 卻不知道指紋是誰 然後接受無法偵破事實
: 我想 大多數人都做不到吧
那反過來想,如果那個指紋不是加害人留下的,那卻因為這
樣遭受到麻煩,這樣大多數人就接受的了嗎?
台灣很奇怪,好像認為只有破案才是公平正義的,從來就不
會注意到說,破案的程序是不是公平正義,反正,只要能抓到兇
手將他判刑,滿足被害人與其家屬就好了,透過什麼方式都不是
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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