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xcimo (excimo)》之銘言:
: 反對者說了這麼多
: 侵害人權、妨害隱私權、或說按指紋是被當成犯罪嫌疑犯
: 不然你告訴我,為什麼按指紋是侵害人權?
: 你身份證上要不要放照片?搞不好我長很醜不想讓人看到,放了照片侵害我的隱私呀!
: 按指紋表示有嫌疑,你大概是電視看太多了
: 以上
其實反對者應該要從「資訊自我決定權」的角度來反對會比較有力
我個人是這樣認為啦......
所以要是人民同意(非強制性)的按指紋是沒啥大問題的
要是國家強制的話,也還ok啦~~
理由呢?法感啦 XD
衡量來衡量去,各種基準,喵的咧,還不都是你說了算 (叔叔有學過,不要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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