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rgess9:"寧可錯殺一百 也不願放過一個" 這觀念對嗎? 218.161.52.216 05/17
不對啊 XD
事實上個人最反對這種觀念
但是只是蓋個指紋似乎不會構成「錯殺」吧。
如同T大所說的,指紋不可能成為單一證據的,現在的微物證據那麼多,
找毛髮比指紋方便多了
但是最重要的是這個措施本身對於犯罪者所能達成的喝阻性,
只要喝阻一個算一個,能救一件算一件。
推 Marino:植入晶片就可防治犯罪~why not 61.228.26.115 05/17
滑坡論證當然要使用很容易,
但是植入晶片和指紋其實有顯著的不同。
一個是侵入性、永久性的,另一個不是。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全民植入晶片可以完全,不,防止90%以上的犯罪。
那麼WHY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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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86.62
推 dindin662200:稍微腦力激盪一下喔,不要戰喔 218.161.51.179 05/17
→ dindin662200:植入晶片是永久性的嘛?這點很難說,但是我 218.161.51.179 05/17
→ dindin662200:想更重要的是在於植入晶片是一種「侵入」身 218.161.51.179 05/17
→ dindin662200:體組織的行為,從而幾乎是不被允准的,要嘛 218.161.51.179 05/17
→ dindin662200:也是個嚴格審查基準的玩意才能過關 218.161.51.179 05/17
推 hsuans:這個我倒不特別在意,不過放晶片跟指紋本來就沒有 218.161.86.62 05/17
→ hsuans:可類比性就是了,如果真的要放的話再討論也不晚 218.161.86.62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