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sd (遙遠的未來)
看板a-bian
標題Re: [討論] 關於強制按指紋一案
時間Tue May 17 22:24:38 2005
※ 引述《hsuans (窗邊的小荳荳)》之銘言:
: 推 Marino:植入晶片就可防治犯罪~why not 61.228.26.115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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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坡論證當然要使用很容易,
: 但是植入晶片和指紋其實有顯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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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是侵入性、永久性的,另一個不是。
:
:
: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全民植入晶片可以完全,不,防止90%以上的犯罪。
: 那麼WHY NOT?
就算可以防止90%的犯罪 還是不行
請問你要植入哪裡? 額頭上? 還是右手上?
如果要在這兩個地方植入晶片 打死我都不幹
指紋 是身體特徵 可是晶片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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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13-16
他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
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
13-17
除了那受印記的,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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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4.79
→ TPCMAX:YAP..我也不幹這種鳥事.. 218.169.95.208 05/17
推 Marino:植入了啦...想想看白曉燕案 陸正案 綁架橫行 61.228.26.115 05/17
→ Marino:各位也有可能成為綁架受害人 為防治犯罪認了吧~ 61.228.26.115 05/17
推 Marino:沒有人命 哪來人權 先植入再說 61.228.26.115 05/17
推 leespeng:現在談論的是指紋不是晶片吧 210.64.200.211 05/17
推 dindin662200:樓上,在很未來的未來,也許你的夢想會實現 218.161.51.179 05/17
→ dindin662200:錯=_= 是樓樓上滴 218.161.51.179 05/17
推 jagdzaku:植入晶片後有A級跳躍能力我就答應 139.175.8.215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