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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GOJAM:指紋案有潛力成為警方國安單位栽贓與法庭冤獄的 59.115.97.140 05/17 : → GOJAM:業務工具 59.115.97.140 05/17 這是對於指紋比對倒果為因的外行人說法 第一 指紋如何栽贓? 別人並不可能偽造你的指紋 然後遺留在某個犯罪現場 如果這個方式可行 其實要取得一個人的指紋極其容易 根本就不需要透過戶政機關來取得 我只要跟在你後面 看你碰過的地方 例如門把 杯子 手扶梯 等等 大概三十分鐘我就可以取得一百枚你的指紋回家仿造 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跟你買東西或賣你東西 鈔票上的指紋可以留存十幾二十年都還能辨識出來 事實上 指紋的取得非常容易 現在的問題並不在於是否指紋可能被偽造 (我認為目前根本就不太可能) 而是在於是否建檔 第二 冤獄的問題不在指紋 而在於犯罪動機與證據 指紋最多只能證明犯罪時某人在場 或是某人曾經持有兇器 還必須經過其他更多證據的嚴格檢驗證明 如果因為指紋而產生冤獄 那是檢察官起訴跟法官判決錯誤的問題 況且 退萬步言 現在的檢察官起訴犯罪 本來就會把現場採集到的指紋 當作證據之一 但是現行的法令並沒有要求所有人按捺指紋 這更證明了按捺指紋是為犯罪偵查方便 或是可能造成冤獄是一種無稽之談 因為就算全民不建立指紋檔 警察還是要在犯罪現場採集指紋 一旦你被認為有犯罪嫌疑 還是要被調查而且比對指紋 把指紋建檔與造成冤獄放在一起 其實是一種不當聯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95.208
chako:推 清楚明瞭 61.58.234.31 05/17
Obb:剛搜尋了一下T兄的發文經歷,才知道原來是此行的專家 218.165.144.67 05/17
Obb:難怪又清楚又明寮! 218.165.144.67 05/17
Obb:推! 218.165.144.67 05/17
chako:反指紋建檔比較可行的理由是 61.58.234.31 05/17
chako:"政府不能把人民都當作罪犯" 61.58.234.31 05/17
burgess9:左背 戶籍法第八條 218.161.52.216 05/17
burgess9:可以看成要求所有人按捺指紋吧?! 218.161.52.216 05/17
chako:不過這種'心理上'的不爽 61.58.234.31 05/17
chako:如果支持指紋建檔的人 是不會不爽 61.58.234.31 05/17
TPCMAX:新身分證才有強制呀.目前的還沒有 218.169.95.208 05/17
Eventis:對了,如果是現在小孩子請領,長大不去留手印 140.116.49.87 05/17
Eventis:好像沒有罰則? 140.116.49.87 05/17
chako:12歲以上才能領..吧!? 61.58.234.31 05/17
leespeng:外行人喔!推 210.64.200.211 05/17
Eventis:但是第八條明定14歲以下不用印指紋啊@@ 140.116.49.87 05/17
Eventis:細則24條也規定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請領. 140.116.49.87 05/17
burgess9:領身分證未滿14歲的人可由法定代理人為之 218.161.52.216 05/17
burgess9:換發身分證時就會被要求了 就如這次 218.161.52.216 05/17
Eventis:這次是剛好有換發身份證,但身份證多久一換? 140.116.49.87 05/17
burgess9:這我就不知了 XD 218.161.52.216 05/17
Eventis:所以我才問有沒有罰則囉@@ 140.116.49.87 05/17
Eventis:不然我的舊身份證從小用到大都沒換過Orz... 140.116.49.87 05/17
Rhomboid:回不知道哪一樓的 沒有人說按指紋就有犯罪嫌疑 140.129.57.148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