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WSTW (覆巢之下吾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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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關於強制按指紋一案
時間Wed May 18 04:25:08 2005
※ 引述《JeffyLiaw (傑飛)》之銘言:
: 前面版友提到「比例原則」,讓我有點疑問。
: 1. 如同 hsuans 版友所言,在討論比例原則派生的子原則「最小侵害性」
: 之前,是不是要先確定一下「侵害了什麼」?總是要先確定天平兩邊擺
: 了什麼東西(侵害了什麼、又保障了什麼),才能說「不合比例」嘛。
: 隱私權的外圍本來就不容易界定,就像拿針孔偷拍人家洗澡,顯然侵害
: 了隱私權,但街頭巷尾的監視攝影機是否也侵害隱私?這裡就有爭議了
: ,所以在指摘「強制按指紋違反比例原則」之前,似乎應該先說明「指
: 紋是否屬於隱私權的範疇」。
: 其次,即使認為「指紋屬於個人隱私」,也應該進一步說明「『強制按
: 指紋』這個政策,侵犯隱私的程度如何」?徵信社抓姦,可以選擇在床
: 底下裝針孔、也可以選擇在倒掉的垃圾裡面翻保險套,兩者同樣(或多
: 或少地)侵犯隱私,但後者會必然導致證據禁止的結果嗎?似乎並不盡
: 然吧;因此即便「強制按指紋侵犯隱私權」,在侵犯的程度上,也不見
: 得就不能通過違憲審查。
: 2. 這次按指紋的爭議,讓我想起當初「機車強制戴安全帽,否則罰五百元
: 」也曾經引起諸多討論;如果學界一般可以接受此政策,在權衡「社會
: 負擔醫藥費的公益」與「個人選擇不戴安全帽的自由」(這可是自由權
: 呢!)以後,認為符合比例原則而不違憲,為何這次按指按反而不行?
: 以上。
其實要仔細談還要加上強制按指紋的方式是什麼,不戴安全帽是行政罰,但
不能使用身分證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就很麻煩了。
如果就目前的社會的實務來說,沒有身分證不能投票,在銀行不能開戶,無
法參與部分國家考試,這可能是全面性的剝奪人民的各層面生活機會。
當然,麻煩的是一般在談比例原則,談的是「限制之權利」和「所欲之目的
」之間的平衡,在此就是隱私權與一種「奇怪的公益」之間的平衡,而沒有
處理到第二層的問題,就是以「不換發身分證」為手段,確保對隱私權的限
制與公益之間的安排,即便指紋建檔本身不違憲,不換發身分證的方式可能
也有問題,也就是使用的強制手段不相當的問題。
進一步的問題就是,不能使用身分證這件事情本身雖然造成社會機會極大的
限制,但卻不是這件事本身的限制,而是由各種需要使用身分證的個別處分
產生,但若要在各別處分之時才能提起救濟,而一次可能也只能針對一個處
分進行救濟,而各別處分所限制的權利可能是財產權、職業自由、參政權、
分別都不同,可是都是經由身分證的闕如而間接產生。
這裡可以顯示出「身分證」這件事的危險本質,身分證代表國家可以一次性
的取消某種「國民身分」,進而全面性的控制/限制人民的權利,但這種限
制本身又沒辦法歸結成特定的權利,人作為平等公民的位格就整體的掌握在
國家的手中,而被一次性的取消或限制,這裡恐怕要回顧一個很困擾的問題
,就是憲法中對人性尊嚴的定位。
當然,這裡就有很多種說法,有人認為人性尊嚴是基本權的上位概念,而本
身無法主張,有人認為是基本權的上位概念且本身可主張,有人認為是一種
基本權。
我目前是認為,將人民的權利恣意整合成一個內容廣泛package,而使得對權
利的限制、侵害的廣泛程度高度升高,本身就是對所有權利的實現,也就是人
的身份的一種傷害,在此似乎有承認一種得直接主張的人性尊嚴的必要。
當然,如果身分證本身全然不發揮這種整合功能,也就是一種方便的管理工具
,而不會因為沒有而失去任何社會機會的話,那身分證本身可能就沒有侵害問
題。也就是,如果身分證不會因為任何因素被「沒收」的話,可能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達成實質沒收身分證的效果,那實在大有疑問。
我個人是不認為以實質沒收身分證的方式達到行政目的的作法是可忍受的。即
便認為指紋建檔本身是合憲的,在戶藉法中作為發身分證的要件也絕對無法接
受。
這只是一個初步的看法,而且還沒有談到真正大多數人有興趣的隱私權內涵問
題,總之有點一團糟,還請大家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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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36
推 TPCMAX:我也不贊成用強制的方式.但結果應該自負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美國也沒有身分證.但通常會用駕照跟保險證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如果沒有沒這兩者.通常就沒有辦法證明身分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也沒辦法享有一些社會權利.但不申請是你家的事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我是認為不應強迫捺指印.但如果以後有發生認證 218.169.95.208 05/18
推 TMWSTW:不過駕照和保險證各有其特定目的140.112.214.136 05/18
→ TPCMAX:上面的不方便.或是損失一些權益.也應該自負 218.169.95.208 05/18
→ TMWSTW:而身分證這種目的雜到不行的東西說不發就不發140.112.214.136 05/18
→ TMWSTW:我是覺得非常離譜140.112.214.136 05/18
→ TPCMAX:其實我也這樣覺得不過其實行政力量可以用很多手段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來讓大家就範.例如.不捺可以啊.但是以後每逢要用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到認證機制時.就給你一堆複雜程序.到時候百分之九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十九的人就屈服了.事實上現在還是有人拒領身分證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不過到頭來那些人都會變成社會少數.而且會損失相 218.169.95.208 05/18
→ TPCMAX:當多的權益...這就是行政力量的可怕 218.169.95.208 05/18
推 TMWSTW:其實嚴格來說這裡還可能有權力分立的問題140.112.214.136 05/18
→ TMWSTW:某些性質的權力幾乎不可能被制衡,不過我還在想140.112.214.136 05/18
推 JeffyLiaw:嗯,推這篇~220.135.177.248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