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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年臺灣地區國內遷徙調查統計結果綜合分析 http://www.dgbas.gov.tw/census~n/four/91miggeneralize.doc 第二部分 (二)居住人口與戶籍登記人口之差距以臺北縣最大,相差21萬7千人;差距比率以新 竹市最高,達18.18%。 九十一年十月臺灣地區戶籍登記人口2,242萬9千人中,居住於臺灣地區者計2,234萬9千 人;其餘8萬人暫居金馬、大陸及國外地區。就臺灣地區各縣市居住人口與戶籍登記人 口之差異觀察,以臺北縣之差距最大,相差21萬7千人;其餘居住人口大於戶籍登記人 口之縣市,依序尚有臺北市、臺中市、桃園縣、新竹市及臺南市,多屬工商業較發達地 區及其週邊腹地;至於其他縣市或因工作及就學機會相對較差,致其居住人口均小於戶 籍登記人口,其中尤以彰化縣及雲林縣差距較大,分別相差12萬4千人與11萬4千人。若 就居住人口與戶籍登記人口之差異占該縣市戶籍登記人口之比率觀察,以新竹市之 18.18%最高;嘉義縣之16.47%居次;雲林縣之15.39%再次;澎湖縣與臺東縣所占比 率亦均在14%以上。 就戶籍登記人口與居住戶籍所在縣市人口觀察,戶籍設在本縣市而居住本縣市人口比率 (居住戶籍所在縣市人口/十月該縣市戶籍登記人口×100%),係以臺北縣居首,達 96.01%;桃園縣躍居第二,為94.60%;新竹縣、臺北市及臺中縣等再次,比率均達92 %以上,多為都市化程度較高或工作機會、生活環境較佳之縣市,故其設籍人口大都居 住在設籍縣市(但未必住於設籍地點),亦即設籍人口之外流現象較少。反之,都市化 程度較低之地區,則因就業、就學環境相對較差,致設籍人口暫居外縣市之情形較多, 其中尤以雲林縣、嘉義縣及澎湖縣較為嚴重,設籍人口居住其他縣市者約兩成。 (三)暫離戶籍所在地人口多為年齡較輕與教育程度較高者,20-24歲暫離率高達34.37 %;大專及以上程度亦達30.97%。 九十一年十月臺灣地區暫離戶籍所在地人口(指因工作、求學或其他原因而居住於非戶 籍所在地,長達三個月以上或預期將居住三個月以上之人口),計達370萬8千人;暫離 率[(暫離戶籍所在地人口/十月戶籍登記人口)×100%]為16.53%。就十五歲以上民 間人口之年齡別觀察,暫離戶籍所在地人口以20-24歲年齡組之暫離率最高,達34.37% ;15-19歲之30.57%居次;25-29歲及30-34歲年齡組之暫離率亦高於平均水準,主因係 15-34歲成員多處求學階段或屬自組家庭前之就業不穩定期,致其暫離戶籍所在地而居 住於外地之情形較為普遍;35歲以上者之暫離率即遞次下降。若就教育程度別觀察,暫 離戶籍所在地人口之比率則隨教育程度之提升而升高,由國中及以下程度者之11.94% ,升至高中(職)與大專及以上程度者之15.83%與30.97%,其中大學及以上程度者更 突破四成,達41.46%。 按縣市別觀察,暫離率以花蓮縣之27.97%居冠;南投縣之25.98%居次;雲林縣、宜蘭 縣及臺東縣等農業色彩較濃厚之地區,暫離率亦均在25%以上。反之,桃園縣、臺北縣 、新竹縣、臺中縣及臺北市等工商業較發達地區之暫離率則較低,均在16%以下。此外 ,按暫離戶籍所在地人口之居住房屋權屬觀察,仍以租押方式居住者居多,計占54.34 %,惟已較十年前下降7.78個百分點;住宅係屬自己或自家擁有者占37.05%次之,較 十年前上升近25個百分點,主要係因國人所得提高,暫住外地人口較有能力自購房屋。 若按暫離戶籍所在地人口之居住縣市別觀察,以居住基隆市人口之住宅自有率最高,計 達64.15%;宜蘭縣之62%次之;而暫離人口住宅自有率最低之縣市,則為臺中市之 20.55%及新竹市之22.56%。 (四)暫離戶籍所在地之就業者,以從事教育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與 擔任專業人員之暫離率較高。 九十一年十月臺灣地區暫離戶籍所在地就業人口計173萬1千人,占總就業者之18.31% 。就行業別觀察,以教育服務業與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之暫離率最高,分別達 25.70%與24.45%;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與其他服務業 之暫離率亦均在22%以上;至農業就業者暫離戶籍所在地就業情形最少,暫離率僅為 5.95%。就職業別觀察,以專業人員之29.63%最高;技術人員與服務工作人員之20.93 %與20.17%次之;其餘之職類則均低於平均水準,且以農事工作人員之5.83%最低。 另就暫離戶籍所在地就業人口之居住縣市觀察,係以暫居臺北市者居冠,占17.38%; 臺北縣亦占17.30%次之,合計暫居臺北縣市地區之就業者高達34.68%,惟已較十年前 減少6.45個百分點;餘依序為臺中市8.92%、桃園縣8.13%與高雄市6.67%。反之,以 暫居澎湖縣及臺東縣之就業人口較少,比率均不及1%。 (五)就業者外流率以雲林縣、嘉義縣、臺東縣及花蓮縣均逾10%較高;桃園縣之1.45 %最低。 九十一年十月臺灣地區外流就業人口(註1)計114萬3千人,占總人口之5.10%(就業 者外流率)。按縣市別觀察,係以雲林縣之外流就業情況最嚴重,就業者外流率達 13.27%;嘉義縣、臺東縣及花蓮縣之就業者外流率亦均在10%以上。反之,桃園縣及 臺北縣之就業者外流率最低,僅分別占1.45%與1.90%。按外流就業人口占暫離戶籍所 在地人口之比率觀察,暫離人口至外縣市就業情形以屏東縣最高,計達52.17%,即屏 東縣暫離戶籍所在地之人口中,計有五成因工作關係而離開;其餘比率較高之縣市, 尚有雲林縣、嘉義縣、苗栗縣及臺東縣,比率均逾40%。復就外流就業人口之居住縣市 觀察,其分布情形大致與暫離戶籍所在地就業人口之居住縣市一致,亦以流入臺北市及 臺北縣之就業者最多;流入澎湖縣及臺東縣者最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89.21
DennisTang:有根據的話才可以推 140.127.73.225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