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lu91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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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中華民國最大惡法-眷村改建條例
時間Sat May 28 18:06:17 2005
眷村改建條例爭議不在改建問題上
而是在配置上
當初政府基於對榮民的照顧設置了眷村
他們有暫時的居住權
但並沒有所有權
整個爭議的焦點在
用人民納稅的錢改建後的國宅
1.眷村的原住戶是否就可以免費得到一間約30坪大小的房子
這些價值200-500萬甚至更高的房子,不是國家的嗎?
中低收入戶需要自己花錢跟政府承購,眷村的人不用花錢就有房子,請問道理何在?
2.或許你可以說那些老榮民為國家打過多少的仗?有如何偉大的功績
但他們就有權力侵占屬於國家的財產嗎?透過一條違反平等原則的法律
說難聽一點,她們幫台灣打過仗嗎?
台灣人民讓他們免費在眷村住了40.50年難道不夠照顧嗎?
他們的生活困苦嗎?難道那些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就不困苦嗎?
照顧應該是透過廉價的國宅售予,而不是免費的送房子
你對其他買不起房子的人如何解釋
3.在整個房子繼承上,她的第二代可以繼承
那些在台灣出生的第二代打過仗嗎?
我們的父母那一個不是靠自己的雙手在打天下
他們憑什麼沒做過任何的事情就有房子拿?
許多眷村的人
住著自己買的房子
然後把國家給的房子租人或賣人
這叫照顧嗎?
照顧應該不分族群對整個中低收入戶照顧
而不是針對特定族群
我只想說
沒有族群平等.就沒有族群融合
※ 引述《blakwoods (不想當護士)》之銘言:
: 我覺得舊眷村都是老舊的房子
: 而且佔地廣大..
: 拿來蓋國宅其實也不錯!
: 至少房子是新的!
: 那些原本鄰居的還是住在附近..
: 而且還可以多了好多戶 可以給其他人住
: 產權清楚 可以買賣
: 我不覺得是惡法啦!
: 不過房子蓋的不好..
: 我覺得是建商的問題
: 還有監工的問題..
: 跟法律沒有關係..
: ※ 引述《xanthomonas (campestris)》之銘言:
: : 不過....
: : 這是一次永久解決眷村問題的方法,
: : 換了房子......房子所有權歸原眷村住戶自己...以後政府不必在照顧他們的居住問題..
: : 難道要讓他們繼續住眷村..照顧他們到永遠?????
: : 都逃到台灣超過50年了,
: : 類似八旗兵的組織早該解散,
: : 與其拖下去....不如花大錢一刀兩斷.......
: : 另有好處,
: : 當年眷村大多在都市外圍,
: : 現在很多都變成精華地區,
: : 收回大批眷村土地,
: : 好處多多.....
: : 賣地賺錢...
: : 可當公共建設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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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4.8
推 leespeng:政府有餘錢行「眷村改建條例」嗎? 210.64.200.109 05/28
推 riverwinder:還不是挖東牆補西牆...把體育總預算砍的亂七218.166.196.203 05/28
→ riverwinder:八遭的..莫名其妙嘛218.166.196.203 05/28
推 leespeng:無能政府肇因霸權國會,國會是由無知人民投票的 210.64.200.109 05/28
推 KAGI:說得不錯. 59.115.97.39 05/28
→ blakwoods:當初他們從大陸運很多黃金來 218.165.154.82 05/28
→ blakwoods:分一點地給他們 也是應該的 為什麼我沒有? 218.165.154.82 05/28
推 GOJAM:啥黃金?早就被踢爆了. 豪洨黃金218.160.124.217 05/28
→ GOJAM:黃金真有那麼傳奇,當初就不必四萬換一元218.160.124.217 05/28
推 Richthofen:哪來的黃金?李敖口中豪洨的黃金嗎?有的,但那 211.76.40.242 05/28
→ Richthofen:根本稱不過三個月,都是靠美援跟台灣人的努力 211.76.40.242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