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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ylu91 (Roy)》之銘言: : 眷村改建條例爭議不在改建問題上 : 而是在配置上 : 當初政府基於對榮民的照顧設置了眷村 : 他們有暫時的居住權 : 但並沒有所有權 : 整個爭議的焦點在 : 用人民納稅的錢改建後的國宅 : 1.眷村的原住戶是否就可以免費得到一間約30坪大小的房子 : 這些價值200-500萬甚至更高的房子,不是國家的嗎? : 中低收入戶需要自己花錢跟政府承購,眷村的人不用花錢就有房子,請問道理何在? : 2.或許你可以說那些老榮民為國家打過多少的仗?有如何偉大的功績 : 但他們就有權力侵占屬於國家的財產嗎?透過一條違反平等原則的法律 : 說難聽一點,她們幫台灣打過仗嗎? : 台灣人民讓他們免費在眷村住了40.50年難道不夠照顧嗎? : 他們的生活困苦嗎?難道那些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就不困苦嗎? : 照顧應該是透過廉價的國宅售予,而不是免費的送房子 : 你對其他買不起房子的人如何解釋 : 3.在整個房子繼承上,她的第二代可以繼承 : 那些在台灣出生的第二代打過仗嗎? : 我們的父母那一個不是靠自己的雙手在打天下 : 他們憑什麼沒做過任何的事情就有房子拿? : 許多眷村的人 : 住著自己買的房子 : 然後把國家給的房子租人或賣人 : 這叫照顧嗎? : 照顧應該不分族群對整個中低收入戶照顧 : 而不是針對特定族群 : 我只想說 : 沒有族群平等.就沒有族群融合 重點是.......他們會來台, 是因為蔣介石帶他們來的, 政府說保障他們生活是.....蔣介石說的.... 目前有點像中華民國成立時......辛丑條約的賠款還是繼續賠...... - 現在真要公平正義的話, 您的解決方案為何......... 00改建............建國宅跟他們換土地(目前方案) 01繼續撐..........當鴕鳥 02強制回收土地....花錢請他們搬走 03強制回收土地....強制趕走... 04回收土地........第一代死了就強制回收 不知您選哪一種, 還是另有高見...... : ※ 引述《blakwoods (不想當護士)》之銘言: : : 我覺得舊眷村都是老舊的房子 : : 而且佔地廣大.. : : 拿來蓋國宅其實也不錯! : : 至少房子是新的! : : 那些原本鄰居的還是住在附近.. : : 而且還可以多了好多戶 可以給其他人住 : : 產權清楚 可以買賣 : : 我不覺得是惡法啦! : : 不過房子蓋的不好.. : : 我覺得是建商的問題 : : 還有監工的問題.. : : 跟法律沒有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2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