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ylu91 (Roy)》之銘言:
: 眷村改建條例爭議不在改建問題上
: 而是在配置上
: 當初政府基於對榮民的照顧設置了眷村
: 他們有暫時的居住權
: 但並沒有所有權
: 整個爭議的焦點在
: 用人民納稅的錢改建後的國宅
: 1.眷村的原住戶是否就可以免費得到一間約30坪大小的房子
: 這些價值200-500萬甚至更高的房子,不是國家的嗎?
: 中低收入戶需要自己花錢跟政府承購,眷村的人不用花錢就有房子,請問道理何在?
: 2.或許你可以說那些老榮民為國家打過多少的仗?有如何偉大的功績
: 但他們就有權力侵占屬於國家的財產嗎?透過一條違反平等原則的法律
: 說難聽一點,她們幫台灣打過仗嗎?
: 台灣人民讓他們免費在眷村住了40.50年難道不夠照顧嗎?
: 他們的生活困苦嗎?難道那些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就不困苦嗎?
: 照顧應該是透過廉價的國宅售予,而不是免費的送房子
: 你對其他買不起房子的人如何解釋
: 3.在整個房子繼承上,她的第二代可以繼承
: 那些在台灣出生的第二代打過仗嗎?
: 我們的父母那一個不是靠自己的雙手在打天下
: 他們憑什麼沒做過任何的事情就有房子拿?
: 許多眷村的人
: 住著自己買的房子
: 然後把國家給的房子租人或賣人
: 這叫照顧嗎?
: 照顧應該不分族群對整個中低收入戶照顧
: 而不是針對特定族群
: 我只想說
: 沒有族群平等.就沒有族群融合
重點是.......他們會來台,
是因為蔣介石帶他們來的,
政府說保障他們生活是.....蔣介石說的....
目前有點像中華民國成立時......辛丑條約的賠款還是繼續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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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真要公平正義的話,
您的解決方案為何.........
00改建............建國宅跟他們換土地(目前方案)
01繼續撐..........當鴕鳥
02強制回收土地....花錢請他們搬走
03強制回收土地....強制趕走...
04回收土地........第一代死了就強制回收
不知您選哪一種,
還是另有高見......
: ※ 引述《blakwoods (不想當護士)》之銘言:
: : 我覺得舊眷村都是老舊的房子
: : 而且佔地廣大..
: : 拿來蓋國宅其實也不錯!
: : 至少房子是新的!
: : 那些原本鄰居的還是住在附近..
: : 而且還可以多了好多戶 可以給其他人住
: : 產權清楚 可以買賣
: : 我不覺得是惡法啦!
: : 不過房子蓋的不好..
: : 我覺得是建商的問題
: : 還有監工的問題..
: : 跟法律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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