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nthomonas (campestris)
看板a-bian
標題Re: 中華民國最大惡法-眷村改建條例
時間Sun May 29 11:20:14 2005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引述《xanthomonas (campestris)》之銘言:
: : 重點是.......他們會來台,
: : 是因為蔣介石帶他們來的,
: : 政府說保障他們生活是.....蔣介石說的....
: : 目前有點像中華民國成立時......辛丑條約的賠款還是繼續賠......
: 這個類比非常不當 辛丑和約的賠款是用中國國有的經濟資源去賠
: 眷村改建計劃卻往往不是拿中華民國政府的資源去賠
: 像現在的大安國宅是板橋林家的地 中華民國政府或國民黨從沒收購
: 就讓這塊地隨著國軍的圈地行徑轉為國有地
: 就算是公有地 也往往是在日治末期都市計劃中的公園或公共設施保留地
: 中華民國政府將之轉為住宅區 就算較有正當性依然不義
: : -
: : 現在真要公平正義的話,
: : 您的解決方案為何.........
: : 00改建............建國宅跟他們換土地(目前方案)
: : 01繼續撐..........當鴕鳥
: : 02強制回收土地....花錢請他們搬走
: : 03強制回收土地....強制趕走...
: : 04回收土地........第一代死了就強制回收
: : 不知您選哪一種,
: : 還是另有高見......
: 方法很簡單 將都市土地做合理處置後 讓榮民選擇拿錢或是搬家到較合理的區域
: 只是這樣做違反了國民黨早已預見的選舉利益而已(現在台灣都市政治地理就是後果)
: 另外在另擇地所興建的國宅 不應該以官階做為分配標準 這點許多公法學者早已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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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有問題..下面有回應 這點我讚同
: 因為這是明顯的不當連結
: 像仁愛國宅 興安國宅 蘭雅新城 大安國宅 成功國宅 新四四南村 都是不恰當的設置點
簡單.....orz...
興建住宅最大的問題還是"土地的取得",
聽說一般高達成本50%以上,
收回眷村的土地不拿一些出來當建地蓋國宅安置他們,
到哪去找其他土地.....
徵收土地要花錢,
有現成的不用.........另外找....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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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42.174
→ Escarra:您看不懂人家說的都市計劃嗎? 218.166.31.132 05/29
→ xanthomonas:E大..你是說蓋國宅的土地價值高..因該218.163.142.174 05/29
→ xanthomonas:有別的規劃....眷改土地因該換適當地點?????218.163.142.174 05/29
推 Escarra:對啊,不然就像仁愛新城那樣圖利私人,不公不義 218.166.31.132 05/29
→ Escarra:而且改建也太浮濫,造成空屋太多。問題很大。 218.166.31.132 05/29
→ Escarra:最後,這種社福的照顧並不是說一天給你照顧,你 218.166.31.132 05/29
→ Escarra:就有權主張應該永遠照顧你子子孫孫,所以就算重 218.166.31.132 05/29
→ Escarra:新就所有軍眷的經濟狀況重新調查取消部分福利也 218.166.31.132 05/29
→ Escarra:是可行的。只是執政者沒膽做而已。 218.166.31.132 05/29
推 RealJustice:作到沒繼承就好了 219.91.75.156 05/29
→ RealJustice:照顧你一輩子已經仁致義盡了 219.91.75.156 05/29
→ RealJustice:還照顧你的子子孫孫? 219.91.75.156 05/29
→ RealJustice:這些人是有什麼偉大的功績? 219.91.75.156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