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haha (段~正~淳!! 納~命~來!!)》之銘言:
{恕刪}
: : 1.眷村是當初政府安置榮民的權宜措施
: : 所以那些眷村住戶必須理解這不是他們理所當然的財產
: : 相反的是政府的一種恩惠或是另一種排他性的社會福利措施
: : 如果政府真的要強制回收那在法理上也站的住腳
: : 3.解決方案必須符合憲法對公民的平等原則
: : 原來眷村的眷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
: : 沒有道理在干年後能免費得到一間房子
: : 因此改建後的國宅我個人認為所有權仍屬國家
: : 政府得以社會福利概念,以廉價方式承租給眷戶或打個7.8折賣給原眷戶
: : 同樣的概念也適用在中低收入戶上
就我所知眷村條例是比照中低收入戶購置國宅方式
何謂排他性??社會福利機構對不管是原住民或是就業婦女都有
榮民居住已達數十年 政府安置建購國宅可不是只有照顧單方面
還有都市規劃的考量 因為老舊國宅多是平房佔地廣
新建大廈也當然是都市改建的一環 而以優惠輔助貸款的方式幫助
榮民購入
: : 4.繼承問題
: : 目前的法律到第二代都還可以繼承
: : 容我說句髒話,這是腦袋長大便的人想出來的
: : 在我認知中,社會福利的提供只有身分問題沒有繼承問題
: : 眷戶本來就沒有所有權何來第二代繼承
: : 如果這是財產而第二代可以繼承那第三代為什麼不可以隔代繼承?
: : 不過這陳水扁也要負責任
: : 那些豬腦袋立出這樣的法
: : 不然就提覆議.不然提釋憲
: : 怎麼可以去執行呢
政府幫助榮民購置國宅 財產當然可以繼承 房子不能有繼承權
那為何不說軍公教子女補助 他們也是眷屬 不管在貸款或是求學
都有補助 那樣支出比軍眷改建所佔的社會福利不是更大
那是不是更大的排他行啊??
: : 5.榮民照護問題
: : 基本上我絕國家不能區分族群來照顧
: : 這是憲法的平等原則問題
: : 政府應該針對的是全國所有弱勢族群
: : 而不是特殊身份的族群
: : 榮民的照顧不是成立退輔會而適應該給內政部
: : 全台灣不是只有榮民需要照顧
憲法本來就有保障弱勢族群 以公務人員來說
有退除役特考(限退伍軍人報考) 原住民特考(限原住民)
進入政府機構 政府為何獨厚 我看不出榮民輔助購宅有比退伍
軍人或原住民的參政權還來大的影響
: : 最後我還是要對那些眷村住戶表示最不屑的態度
: : 政府跟老百姓沒有欠你們
: : 別把你們所擁有的權利視為理所當然
: : 比你們更需要政府照顧的弱勢的人比比皆是
: : 更別把這當成打壓外省人
: : 別說你們為國家打過仗或辛苦過
: : 那些被國家出賣給日本人的台灣人
: : 或是被國家屠殺過的台灣人
: : 她們就可以依此理由來跟國家要房子嗎?
: 你的看法不錯
: 不過"我還是要對那些眷村住戶表示最不屑的態度"
: 不必這麼早就嗆出來
: 畢竟政府現在沒有作收回的動作
: 等到開始作收回的動作
: 有人在那裡大吵大鬧再嗆出來 也還不遲
: 這麼早就在哪裡嗆
: 好像現在住眷村的人都該死一樣
你沒欠他們 他們也沒欠你啊 如果是每人榮民都送一棟那當然就要抗議了
今天有嗎?? 這不是族群戰爭這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0.12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