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onica (皮皮)》之銘言:
: : 第二十條
: : 原眷戶可獲之輔助購宅款,以各直轄市、縣 (市)轄區內同期改建之國軍老舊眷村土
: : 地,依國有土地可計價公告土地現值總額百分之六十九點三為分配總額,並按其原眷
: : 戶數、住宅興建成本及配售坪型計算之。分配總額達房地總價以上者,原眷戶無須負
: : 擔自備款,超出部分,撥入改建基金;未達房地總價之不足款,由原眷戶自行負擔。
: : 前項原眷戶自行負擔部分,最高以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為限,其有不足部分,由改建
: : 基金補助。下略
: : ----> 所以說眷戶負擔零到百分之二十價款,而且還是用公告地價計算,絕對不是一般
: : 民眾購買國宅,所謂眷舍是國家財產,眷改後房子卻是私人財產,這還不算贈送?
: 之前已說過公告地價 然而政府土地總額%數負擔 您一直認定是贈送??
: 我之前說的負擔貸款房子是貸越久繳越少 以貸地價20%為宜 以20年房貸設算
: 才有這麼最高優惠 曾接觸這業務的 都明白啊
: 為何您這麼惡意的認定是贈送的??國宅都是贈送的???
簡單假設一個例子,也許不太精確,僅是表達這個條文的意思,原住戶佔了二十坪
國有土地,公告地價值四百萬,打69.3%約兩百八十萬,政府蓋好新房子,成本用公
告地價加上施工費用如果低於兩百八十萬,這棟房子價錢就用那兩百八十萬抵掉,
等於贈送免費,因為抵價的土地本來就是國有的,如果房地成本值五百萬,那眷戶
就要負擔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一百萬,但是房子成本用公告地價算,所以市值也許
有八百萬.五百萬和一百萬的自行負擔之間差額,由眷改基金出,有些土地不值錢,
也許只抵個一百萬,房地成本三百萬,那還是自付20%也就是六十萬,都由眷改基金
補貼差額,如果土地開發有賣國宅還是其他收益,都歸入基金,拿去補貼眷戶,所以
說土改的獲利還是不出眷戶之手,如最後結算有剩,才有輪得到照顧低收入戶,所
以我說對外宣稱照顧低收入戶,其實基金還沒結算,還要等人家吃剩的.
眷改之中會多蓋出來當作國宅給中低收入低利貸款購買,但是還是要錢買,可不像
眷戶用他們佔用的國有土地抵掉,跟國宅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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