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kmlc:原住戶的房子~~是原住戶自己花錢買的?還是政府配的? 140.129.41.148 06/02
推 roylu91:讓原住戶先承購當然沒問題,但用送的就.... 210.69.138.102 06/02
事實上,眷村條例到目前為止也沒有被判違憲啊
國家每年都編列大筆預算給檢察官蓋宿舍
為什麼都沒有人批評過呢?
眷村本來就有它獨特的歷史淵源啊!
早期軍人待遇極低,比老師的薪水還低
政府所以才蓋房舍給他們住
一個房子住幾十年
突然要他們走
很不合理吧!
很多人會因此沒家住的
※ 編輯: come 來自: 163.23.212.5 (06/02 13:13)
推 roylu91:就像你說的.眷戶住了幾十年忽然把人趕走並不合理 210.69.138.102 06/02
→ roylu91:也因此大法官並未說眷村改建條例違憲 210.69.138.102 06/02
→ roylu91:但大法官確實也對用"送"的方式表示不妥並需檢討 210.69.138.102 06/02
→ roylu91:其實如果眷戶比照中低收入戶或許就沒爭議 210.69.138.102 06/02
→ roylu91:這不就是已經是照顧,照顧30.40年,今天還要送房子 210.69.138.102 06/02
→ roylu91:合理嗎? 210.69.138.102 06/02
→ eunacat:當然不合理.140.113.196.162 06/02
→ eunacat:台灣本土法學第四期有篇文章可以參考一下.140.113.196.162 06/02
推 emonica:問題是條例有哪裡說送的??一直瞎說用送有欠公平ꔠ210.200.126.150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