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lu91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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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眷村改建條例
時間Fri Jun 3 14:28:24 2005
我知道228受難家屬是可以獲得補償
但有幾個問題必須先釐清
1.賠償與給付行政的不同
不論是228或是冤獄的補償
其都有一個前提
就是政府的公權力行政侵犯到人民的權利
而政府公權力下的受害者可因此向國家要求賠償
這跟眷村改建的情形是不同的
基本上眷村改建是接近給付性之行政措施具授與人民利益之效果
而這其中應受相關憲法原則,尤其是平等原則之拘束
所以兩者不能相比
2.從契約的角度
當初這一群人選則服兵役最後輾轉來到台灣
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他們是悲劇時代的產物
如果說當初國民黨強迫他們當兵來到台灣
或許可以依此要求賠償
但如果是自己願意
那給他們房子的合理性在那邊
我們不能因人設事.因人設法
如果要怪只能說以前的那個中華民國政府太爛
如果當初真的反攻了大陸
他們或許都是一方霸主
他們會給台灣人民什麼嗎?
但歷史的偶然讓他們可能從雄霸一方的軍閥
變成落難的老榮民
責任不應該由今日台灣人民承擔
4.平等問題
我認為應該讓榮民優先承購國宅
政府補助個2成
然後再給他們優惠利率貸款(差額利息國防部負擔)
對一般老百姓而言這已經是不可想像的福利
這難道不才是合理的平等
而真的買不起的老榮民
由政府統一來照顧跟其他族群弱勢的老人一起照顧
我不了解為什麼老榮民需要有優於其他弱勢老人的照顧
合理性在哪?
戰後出生的台灣人哪一個不是靠自己的雙手打天下
憑什麼戰後出生的不成才外省人國家需要多去照顧她
可以繼承那個不公平的房子
憑什們外省人要在立足點上擁有優勢
才叫做平等
我還是要說
沒有平等.就沒族群融合
※ 引述《come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之銘言:
: 合理不合理要從很多方面來看
: 現在中小學退休教師一個月可以領六萬左右
: 但是退伍老兵一個月可以領多少?
: 而且在軍中待遇調整以前
: 退伍的軍官的月退俸也很少
: 以中校來說,三萬左右(這個價格大概領到死都不會變的)
: 這樣合理嗎?
: 眷村以前就是國家照顧買不起房子的軍人的措施
: 所以說這是以前政府用房子來補足薪水不足的措施
: 現在取得所有權,又有什麼不合理?
: 不然把全國的退伍老兵、軍人都比照國小老師退休俸給付
: 不要給國宅
: 但是要把前幾年差的金額補足
: 你看看那些老榮民願
: 始終沒有人把賣國宅的收入算進去
: 來計算實際支出的預算
: 這樣合理嗎?
: 平等不是齊頭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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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8.102
推 yxl:國民黨強迫他們來台的話要賠也該是國民黨賠 61.228.220.192 06/03
→ mysam:嗯....沒事 只是沒有第三點.... 211.75.138.95 06/03
→ hitoo:榮民是只退役軍人嗎?? 134.208.10.253 06/03
→ hitoo:以前國語課本有教榮民有去蓋中橫..死很多人.. 134.208.10.253 06/03
→ hitoo:榮民到底是幹嘛的阿?? 134.208.10.253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