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說我的看法..
如果政府以人才出租的方式跟企業合作如何?
我覺得把溢出的薪資全部交給國防部不太合理,
倒不如向企業每人每月收個八千一萬的人頭費, 這樣企業要閃也閃不掉..
也省得企業在底薪上動手腳, 賄賂國防部..
畢竟, 部隊裡面薪水是國家給的..
而訓儲人員的薪水則是公司要負擔的, 加上人才出租費的成本壓力..
這樣國防役所領到的實質薪資應該會下降一些..
(這要看公司怎麼想, 是要少給薪水還是多負擔一些成本)
國防役對政府來說, 可以減少一部份的支出與人員管理的事情..
也可以提升"一些"的經濟產值, 收一些所得稅..
對企業而言, 真的喜歡國防役? 其實我也覺得不盡然..
一些比較小型的公司因為名額的關係, 根本搶不到好的人才
國防役制度的缺陷, 在於國防部有名額的控制權..
總額上則可以在預官考試中加入特別的類別做為管制..
只要資格符合, 而需要人才的單位願意付"租金"就可以申請..
這樣就可以跳開領域, 產業別, 以及特定公司的限制.. (理想化, 有任何看法請鞭)
最後, 我覺得提升國軍的福利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在充分的選擇機會之下, 依然還選擇去當兵..
雖然是不得不為的選擇, 我覺得應該視為"准志願役"頒的尊重..
大家互相砍來砍去, 最後只會落得均貧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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