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deco (裝飾主義)
看板a-bian
標題Re: 中國配偶可投票 台聯:引狼入室
時間Fri Nov 26 16:40:21 2004
※ 引述《w961o3 (... N )》之銘言:
: : 至於可以先發準公民權 也就是選總統和中央立委外
: : 享有所有的公民權
: : 如果過了一段時間 才給與公民權
: 嗯...蠻贊同不給公民權的提議
: 現在大陸妹多到相當恐怖....
: 一個堂叔在大陸工作後娶了大陸妹...
: 當時深綠的叔公相當反對...但也無可奈何
我覺得已經拿到身分證的不該限制...
該限制的是還沒拿到的...拿的條件設嚴格一點...
比方說在台灣住多久...繳多少稅金...有沒有小孩等等...
該防的是那些假結婚真賣淫的...
已經落地生根的就不該限制...
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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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ts:美國要拿到公民要考憲法跟國歌 61.219.23.193 11/26
→ lats:不知道那堆拿到台灣公民的有沒有考哦 61.219.23.193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