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WSTW:這真的很XD啊… 09/24 14:28
※ explosion:轉錄至看板 KMT 09/2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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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情報] 國親動員祭黨紀 27日表決兩岸和平法草案
時間: Sat Sep 24 14:08:10 2005
※ 引述《now (Not yet!)》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050924/43/2c4ud.html
: 已經被人民否決了 還想鴨霸表決
老實說 國親推這個案子 跟在 NCC 亂搞是完全不同的
在 NCC 亂搞 國民不會有立即的感受 但是後續影響很大條
剛開始可能是政治掛帥 後面會變成財團操控頻道資源
畢竟以政黨比例來組成 很容易讓財團上下其手
相反的 兩岸和平促進法只要一個操作不慎
或是去中國拜訪時擺出一副朝貢的姿態
這個促進法所成立的委員會 立刻會被冠上賣台的帽子
而且民進黨跟台聯一定會抵制到底
那麼這個和平促進法跟真調會又會當場變成藍調會二代
民進黨完全不理會這個法案 讓國親去推 用心很陰險
不過國親好像都沒看出來
反而跟著想用這個法案重振聲勢的宋楚瑜一起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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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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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ligent 來自: 211.20.51.132 (09/2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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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dneytw (桂圓紅棗茶) 站內: a-bian
標題: Re: [情報] 國親動員祭黨紀 27日表決兩岸和平法草案
時間: Sat Sep 24 15:55:34 2005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now (Not yet!)》之銘言:
: : http://tw.news.yahoo.com/050924/43/2c4ud.html
: : 已經被人民否決了 還想鴨霸表決
: 老實說 國親推這個案子 跟在 NCC 亂搞是完全不同的
: 在 NCC 亂搞 國民不會有立即的感受 但是後續影響很大條
: 剛開始可能是政治掛帥 後面會變成財團操控頻道資源
: 畢竟以政黨比例來組成 很容易讓財團上下其手
: 相反的 兩岸和平促進法只要一個操作不慎
: 或是去中國拜訪時擺出一副朝貢的姿態
: 這個促進法所成立的委員會 立刻會被冠上賣台的帽子
: 而且民進黨跟台聯一定會抵制到底
: 那麼這個和平促進法跟真調會又會當場變成藍調會二代
: 民進黨完全不理會這個法案 讓國親去推 用心很陰險
: 不過國親好像都沒看出來
: 反而跟著想用這個法案重振聲勢的宋楚瑜一起玩
: XD
仔細看看中央日報於 2005.09.23 刊出的《藍版和促法 國親商定變更議程提前審》
一文,其中關於和促會內容為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義交昨日表示,和促法草案重要內容包括依國會政黨比
例組成「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成員十七人,都是特任官,召集人與副召集人由委
員互選,形式上由總統任命,但若總統不任命,五日內委員會自動成立,專責處理兩岸談
判事務,包括簽訂兩岸三通協議、建立兩岸非軍事與自由貿易區、成立兩岸高峰會議及簽
訂兩岸和平協議等事宜。
他說,委員會不設在總統府或立法院,採獨立委員會設計,並獨立行使職權,任何決議
都採合議制。委員會與對岸簽訂的各項協議,須經立法院同意後成為議案,經公民投票程
序交由公民複決,公民複決通過後,等同憲法位階,對政府各機關都具拘束力。」
乍看之下,我真的懷疑,和促會條例草案中的成立、運作方式是不是直接照抄真調會條
例的?委員 17 人、政黨比例、5 天內自動成立,合議制、享有獨佔權力、不受任何人監
督、對各機關都具約束力等等,都跟真調會一模一樣,該不會只是把真調會條例中的「三
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改成「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就直接提出了吧?
如果民進黨提出釋憲,我覺得會變得相當有趣,和促會締約權如果殷侵犯總統權力而被
宣告違憲,等於大法官承認一邊一國。
國親此舉無異於逼大法官表態,一旦大法官做出危險宣告,豈不是等同中國口中的「法
理台獨」?等於觸犯《反分裂法》第二、第八條,中國立刻可以「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
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如果釋憲失敗,兩岸訂約性質非屬國際條約,那和促會要以什麼身份跟中國訂約?「中
華民國」對岸不承認?「台灣」又說製造一中一台,官方處於對等地位對岸不可能接受,
真的不知道,和平促進法如何促進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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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84.100
推 geesegeese:國親黨團會想那麼多嗎?意識型態罷了。 09/25 03:50
→ geesegeese:大法官對政治問題敏感度一流,非必要不會「說清楚」XD 09/25 03:51
→ geesegeese:藍調會解釋就是一個好解釋,只處理憲法問題 09/25 03:58
→ geesegeese:砍掉再給你一條自新之路... 09/25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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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yLiaw (傑飛) 看板: a-bian
標題: Re: [情報] 國親動員祭黨紀 27日表決兩岸和平法草案
時間: Sat Sep 24 17:20:58 2005
: 他說,委員會不設在總統府或立法院,採獨立委員會設計,並獨立行使職權,任何決議
: 都採合議制。委員會與對岸簽訂的各項協議,須經立法院同意後成為議案,經公民投票程
: 序交由公民複決,公民複決通過後,等同憲法位階,對政府各機關都具拘束力。」
1. 「等同憲法位階」這句話不是「法律」可以說的,要先修改憲法裡面的
「修憲程序」才行。
2. 即使承認「公民複決具憲法位階效力」,不論委員會的決議程序、或公
民複決,也應該要與修憲的標準相同,到達四分之三的絕對多數決才行
;至少在複決這裡,綠營要把案子攔下來,應該不太困難。
3. 既然說有憲法位階,那同樣邏輯,藍營終於承認「台灣可以公民投票獨
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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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碰到這種政治性高的法案,真是一次比一次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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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examines the nightingale's code
still written on the fish truck that loads
my conscience explodes
the harmonicas play the skeleton keys in the rain
and these visions of Johanna are all that re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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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77.248
推 Zsanou:藍營的智障又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09/24 17:29
推 Sunstein:傑飛說的太客氣了,應該是說「 09/24 23:40
→ Sunstein:藍營碰到所有的法案,真是一次比一次智障。』 09/24 23:41
→ geesegeese:暗黑兵法,國親獻頭?..樂觀其成..XD 09/25 03:53
推 geesegeese:老百姓度爛講統獨很久了..國親老是想不透啊~~~ 09/25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