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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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少校共諜莊柏欣 判無期徒刑
時間Wed Aug 10 09:30:10 2005
這下該不會又有泛藍的跳出來鬼叫白色恐怖吧...
這絕對不是個案..
臺灣的臺奸是多到無法想像..
只看政府敢不敢抓而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ug/10/today-t1.htm
少校共諜莊柏欣 判無期徒刑
〔記者許紹軒、賴仁中、何瑞玲、楊國文、王俊忠╱綜合報導〕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少校軍官莊柏欣洩漏軍事機密給中國,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認為此事
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昨天判處莊柏欣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此案依規定送請國防部
最高軍事法院審判。
涉及本案的被告之一黃耀中,在高檢署偵辦過程中坦承洩密,據指出,高檢署即將偵查
終結,近期內就會起訴黃耀中。
這是我國近年來共諜案涉案人員審理最重的判決,對政府內部不肖人士具有嚇阻效用,
也顯見莊柏欣洩漏到中國的軍事機密,對國家安全影響程度十分嚴重。
調查局是在調查一起偽造信用卡集團案件時,赫然發現在電展室服役的莊柏欣,從九十
三年四月開始,陸續將我國電展室電偵截獲訊息,以及相關破譯資料透過黃耀中與蘇東
宏等人轉交給中國,相關單位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據了解,全案爆發後,檢調偵查
發現,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少校莊柏欣涉嫌與黃耀中合謀,違法從事蒐集我國的軍事機密
,再販售給中國情報部門人士牟利,涉案時間至少有半年。
由於此舉等於是讓中國軍方發現內部電子通訊模式的漏洞,以及電訊加密系統已經遭我
方破譯的事實,此案對我國電子監偵能量造成嚴重傷害,軍方更坦承,近來對中國的部
分重要通訊破譯確實處於空白期。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昨天表示,莊柏欣身為國軍幹部,竟將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
的文書與電磁紀錄(電腦資料)交付敵人,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廿條第二項交付軍事
機密於敵人等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國軍戰力,惡性重大,依法最重可以判處死刑。
不過承審法官認為,被告於偵審期間自白犯行,依陸海空軍刑法規定減輕其刑後,判處
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至於蘇東宏等人涉及的偽造信用卡部分,由台南地檢署負責偵辦,因為偽卡數量極多,
盜刷金額須翔實查明,目前合計有九名共犯被收押、兩人交保、兩人釋回,全案仍在偵
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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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etsuro:應該要多抓一點 59.120.11.73 08/10
推 pennyhsiao:無怪乎 現在軍中電腦會安裝偵測使用USB的軟體202.132.182.153 08/10
→ Ryuji:國家養這種吃裡扒外的傢伙,真是人人得而誅之!!! 218.169.42.15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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