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pi (青青子衿)
看板a-bian
標題Re: [情報] 終止新華社和人民日報來台灣採訪
時間Tue Apr 12 14:25:35 2005
剛才我寫了一長段﹐結果吊線了﹐弄得心情全無
其實稍作認真考察﹐就會明白新聞和事實是不能劃等號的。
事實是獨立於人體之外的客觀存在﹐它是物質的運動變化﹐或者說是運動變化著的物質。
既然如此﹐它是決不可能搬到人的嘴巴裡來﹐也不可能擺到報紙的版面上來的。
新聞媒介報道了國內外發生的重要事實﹐但是新聞媒介決不會像神話中的
寶葫蘆那樣把這些事實都收進自己的口袋裡來的。事實是新聞的本源而不是新聞本身。
強調了新聞的本源是事實﹐這是積極的﹐有助於劃清新聞和謊言的界線﹐
有助於克服新聞報道中一切違背事實真相的弊端﹐但是隨著傳播科學和新聞理論的發展﹐
人們
正在把新聞的定義推向前進﹐並已逐步把新聞和事實的關系表述得更加清晰、更加科學。
新聞不等於事實﹐那麼它究竟是什麼呢﹖從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
新聞實際上是一種信息﹐它是有關客觀世界最新變化的信息。
再考察一下法理上的問題﹐假如某一媒體天天發表謊言﹐隻要沒有受害者﹐有人喜歡看
也有它存在的權利﹐如果某人認為受到了傷害可以依照法律起訴﹐政府如果感到
受到了謊言的傷害也可以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來作出是否違法的裁決
一家媒體可以因為謊言被人告到倒閉﹐但是不能因為謊言被政府強制封殺
※ 引述《biphasic (Biphasic)》之銘言:
: ※ 引述《wapi (青青子衿)》之銘言:
: : 不報道是新聞媒體的權力
: : 比如某個媒體有權利隻選擇對某自然人不利的報道
: : 條件是這個報道是真實的並且讓這個自然人受到損害(注意﹐二者缺一不可﹐因為
: : 新聞並不一定必須真實﹐)
: : 否則﹐受害的自然人可以通過法律起訴媒體
: : 比如上次遊行﹐遊行的參加者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起訴新華社不報道
: : 但是可以起訴新華社歪曲報道﹐使得遊行參加者受到精神損害
: : 如果勝訴﹐法律可以指定對方道歉﹐並刊登。
: : 如果對方拒絕﹐可以采取進一步措施比如取締這一媒體
: 新聞要求的不正是真實嗎?
: 同一個真實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讀, 不同立場的報導方向. 但是不應該造假.
: 扭曲, 歪曲, 跟說謊, 造假是有一些區別的.
: 前者是真有那麼一回事, 但是片面的報導, 或是往跟當事人原意不同的方向解讀.
: 後者是根本沒那麼一回事, 記者自己加上去. 新華社就是後者.
: 如果今天新華社是台灣的媒體, 絕對會被告到倒閉.
: 但是台灣的法院管不到外國的媒體. 陸委會這樣做倒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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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151.89.114
推 totorro:我們封殺不了新華社說謊的權利...最多封殺的是 61.224.77.28 04/12
→ totorro:中共的傳聲筒來台污名化的權力.... 61.224.77.28 04/12
→ totorro:你們新華社還是可以照樣照中共所給的東西發言 61.224.77.28 04/12
→ totorro:因為在這種狀況下來不來台寫的都是中共要的東西꘠ 61.224.77.28 04/12
→ totorro:而已.....那他的來台其實沒意義了 61.224.77.28 04/12
推 mysam:禁止外國人入境 依主權原則好像無須附理由...... 211.75.138.95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