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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pi (青青子衿)》之銘言: : 不報道是新聞媒體的權力 : 比如某個媒體有權利隻選擇對某自然人不利的報道 : 條件是這個報道是真實的並且讓這個自然人受到損害(注意﹐二者缺一不可﹐因為 : 新聞並不一定必須真實﹐) : 否則﹐受害的自然人可以通過法律起訴媒體 : 比如上次遊行﹐遊行的參加者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起訴新華社不報道 : 但是可以起訴新華社歪曲報道﹐使得遊行參加者受到精神損害 : 如果勝訴﹐法律可以指定對方道歉﹐並刊登。 : 如果對方拒絕﹐可以采取進一步措施比如取締這一媒體 新聞要求的不正是真實嗎? 同一個真實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讀, 不同立場的報導方向. 但是不應該造假. 扭曲, 歪曲, 跟說謊, 造假是有一些區別的. 前者是真有那麼一回事, 但是片面的報導, 或是往跟當事人原意不同的方向解讀. 後者是根本沒那麼一回事, 記者自己加上去. 新華社就是後者. 如果今天新華社是台灣的媒體, 絕對會被告到倒閉. 但是台灣的法院管不到外國的媒體. 陸委會這樣做倒是大快人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