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pi (青青子衿)》之銘言:
: 不報道是新聞媒體的權力
: 比如某個媒體有權利隻選擇對某自然人不利的報道
: 條件是這個報道是真實的並且讓這個自然人受到損害(注意﹐二者缺一不可﹐因為
: 新聞並不一定必須真實﹐)
: 否則﹐受害的自然人可以通過法律起訴媒體
: 比如上次遊行﹐遊行的參加者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起訴新華社不報道
: 但是可以起訴新華社歪曲報道﹐使得遊行參加者受到精神損害
: 如果勝訴﹐法律可以指定對方道歉﹐並刊登。
: 如果對方拒絕﹐可以采取進一步措施比如取締這一媒體
新聞要求的不正是真實嗎?
同一個真實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讀, 不同立場的報導方向. 但是不應該造假.
扭曲, 歪曲, 跟說謊, 造假是有一些區別的.
前者是真有那麼一回事, 但是片面的報導, 或是往跟當事人原意不同的方向解讀.
後者是根本沒那麼一回事, 記者自己加上去. 新華社就是後者.
如果今天新華社是台灣的媒體, 絕對會被告到倒閉.
但是台灣的法院管不到外國的媒體. 陸委會這樣做倒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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