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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報道是新聞媒體的權力 比如某個媒體有權利隻選擇對某自然人不利的報道 條件是這個報道是真實的並且讓這個自然人受到損害(注意﹐二者缺一不可﹐因為 新聞並不一定必須真實﹐) 否則﹐受害的自然人可以通過法律起訴媒體 比如上次遊行﹐遊行的參加者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起訴新華社不報道 但是可以起訴新華社歪曲報道﹐使得遊行參加者受到精神損害 如果勝訴﹐法律可以指定對方道歉﹐並刊登。 如果對方拒絕﹐可以采取進一步措施比如取締這一媒體 ※ 引述《nungchao (nungchao)》之銘言: : ※ 引述《uilmas1 (專心投入兩岸版)》之銘言: : : 問題就是這些網站都給中共封殺了 : : 一般大學生用網路根本點不進去聯X網或中X網 : : 甚至連東森都被封殺 : : 至少一般人還上得去新華社和人民日報 : : 新華社和人民日報拿中共的薪水 : : 當然有其立場 : : 為什麼不讓他們這種共產黨立場淹沒在台灣的多元價值中呢 : : 開放新華社和人民日報來台灣 : : 一方面突顯台灣的開放 : : 一方面那邊有反動資源的大學生或知識份子也不是笨蛋 : : 多一種消息來源可以幫助互相比較資訊 確認真實度 : : 否則根本就像在幫助共產黨了 : 反反分裂法的遊行不管是好是壞 : 他們都不報 : 那留在台灣幹麻? : 這就是被封殺的原因。他們不是很會把黑的說成白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51.89.114
wetteland:你先生去爭取貴國的新聞自由再說啦 219.68.88.212 04/12
mysam:針對自然人的報導縱屬真實 若僅涉私德無關公益 211.75.138.95 04/12
mysam:又造成他人名譽受損 仍該當誹謗罪..... 211.75.138.95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