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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rossStrait 看板] 作者: setsuna (我是好的牧羊人)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反分裂法》:台灣人民高喊...... 時間: Tue Mar 22 13:00:41 2005 《反分裂法》:台灣人民高喊...... 作者:陳永苗(北京) ---------------------------------------------------------------------- 【大 紀 元 3月20日訊】看來 中 共對《反 分 裂 法》志在必得,在中 共的控制下,這次全國人大獲得通過沒有人會驚訝。 中 共目前也是喜沾沾的 ,言下之意鎮住快了阿扁,宣佈任內不搞台 獨,並且開通宣傳機器宣傳一些台 灣政要急忙忙來北京「求和」。   似乎一部反 分 裂 法可抵百萬雄兵。可是中 共就像一個長劍抵著台灣 喉嚨的野蠻漢,從不問問自己有沒有資格這麼做。霸氣如虹的《反 分 裂 法 》背後,是「替天行道」,還是「欺凌」,老早就先聲奪人,宏大敘述震天響容 不得人思考,更別說還有割斷異議者喉嚨的利刃,就像對準台灣的七百零六枚導 彈一樣,無形殺氣遍佈四周。   憑什麼中 共可以為台灣人民「當家做主」,而且是對台灣進行傷害?如果 中 共可以如此,那麼台灣是不是也可以制定一部《收復大陸法》?二者都是一 樣的,那麼憑什麼《反 分 裂 法》是正當的,而《收復大陸法》是不正當的 ,僅僅因為大陸的武力強大,道義曲直就由拳頭來說?或者中 共自信滿滿,認 為在1949年戰勝國 民 黨時中華民族已經將整個民族國家全部交託給它,原來 尚未接收的台灣現在到了追回的時候了?   中 共宣稱海峽衝突是內政,不要他國干涉,同樣台灣也承認一個中國。二 者的邏輯是只有一個民族國家,好了到底誰才是民族國家的代表,有權對統一作 出決斷。那麼中 共到底享不享有民族國家的領導權?   我們必須從孫中山那裡開始考察,到底誰才是中華民族的象徵、當家人,到 底是後極權主義的中 共,還是民 主憲政的台灣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蔣介石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毛 澤 東都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的繼承人,按照黃仁宇 的說法,前者完成社會上層的改造,後者完成社會下層的改造。前者以城市作為 主導力量,後者以農村作為主導力量,城市也好,農村也好,不管在現代化中有 多大衝突,首先都是一個民族國家的組成部份,是一個大家庭的兄弟。所以並不 是這個家庭中的任何一個兄弟本身就有足夠的正當性來當這個家,而是誰更能領 會父親的精神,按照先定規則來當家。   國 民 黨是嫡長子,一直繼承中華民國的法統,而中 共是小兒子,卻「 叛逆」了,成了僭主,自己要開天闢地,重換日月弄成新朝代(後來毛 澤 東 非常後悔,說如果不改國號,台灣就沒了合法性)。即使中 共搶佔了中華民族 的大部份領土,控制了大部份人口,讓中華民國留守小小台灣一島,但是槍桿子 並不能掌握整個中華民族的主權,地盤大也可能還是土匪;即使在國際關係中, 絕大部份國家已經認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地位,但是絕對不可能就因此承 認了中華民國的法統就留在大陸落入中 共手中。例如美國就很明顯,只承認一 個中國,不是台灣,也不是大陸。   這個法統就是憲政,誰距離憲政越近,誰可能就是這個民族國家的當家人。 在1949年整個民族國家被台灣海峽斷裂成兩個部份之後,就形成「二龍爭」,雙 方各盡所能比拚,相當於無形的「二黨政 治」,誰能更大促進中國民 主,形 成憲政國家,誰將在整個民族的事務中成為領導者。這一點阿扁想得很清楚,畢 竟是嫡子嫡孫。他最近在接受美國《新聞週刊》的採訪中說,我們希望台灣的民  主能夠對中國產生燈塔的領航作用,我們也希望大陸會民 主化,甚至能超越 今日的台灣,但是,中國大陸缺乏像選舉、多黨政 治及中立的軍隊這些重要的 原素。阿扁還說我們希望在全球各地只看到一種制度,就是民 主制度。   如果說1949年的中 共因為土改而成為農村的代理人,雖然在合法性上有僭 主的罪名,但在正當性的高低上,與當時的國 民 黨還有一拼,但是今天的中 共很多人認為已經成了特權階層,如何還能輕言為底層代言,更別說是整個民族 的當家人?事實上,今天的中 共,在很大程度上,和昔日的敵人一樣,已經為 社會底層所憎恨。這時候還有臉面當這個家?   退一萬步來說,假定可以,那麼制定《反 分 裂 法》與中 共本身的原 則相衝突,是抽自己嘴巴。根據人民 主權原則衝突,要制定,則在全國人大中 應該有台灣的民意代表,而且能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沒有來自台灣的民意,好 像只有暴 徒才敢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有權。如果說台灣方面按照中華民國法統, 制定征服大陸的法 律是一種法 律戰,而中 共方面還沒有進入憲政而不能擺 脫亂臣賊子嫌疑,制訂《反 分 裂 法》則是赤裸裸的暴力,可以看出 《反 分 裂 法》是一種鋪設,其結果使對台動武合法化。   這對大陸的人民來說,是一種民意綁 架。台灣人民是一家人,即使獨 立 了還是一家人,血肉相連,沒有人願意動武。這對不僅強行代表了台灣人民的意 志,而且這種代表令人啼笑皆非。按照《反 分 裂 法》的邏輯,無異於說, 台灣人民在高聲喊叫:向我開炮,向我開炮。把誰都當成《英雄兒女》中傻瓜「 王成」了。   哭笑不得的是,從1949年以來,尤其是冷戰階段,在政 治上中 共把台灣 當作敵人,而不是同盟,已經遺忘了兩次國共合作的共同體感。中 共在國際關 繫上不斷打壓,意識形態上不斷妖魔化,已經迫使台灣不斷「去中國化」,有一 部份人想脫離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懷抱。這樣的「去中國化」又強化了中 共的打 壓,甚至到了現在的武力。這是不是說從一開始,不管是不是故意,中 共就要 搞死他們,不斷把他們推向敵人一邊,最後加以打擊。刀俎之間,如何談代表台 灣民意,如何講民族國家。要是能通過代議制代表敵人,這可真是天上沒有,人 間僅此一回。   拳頭再大也解決不了問題,即使《反 分 裂 法》能夠通過,只能貌合神 離,最後確讓台灣海峽距離越來越寬,進一步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讓兩岸更分 裂不會更統一,給整個民族心上深深砍一刀。可以退一步想一想,即使台灣 獨 立了,又如何,難道就不能形成聯邦或邦聯,這還是一個大家庭。並沒有箭在弦 上不得不發的台灣危機,完全可以海闊天空,沒有必要步步禁閉。   《反 分 裂 法》的邏輯是兩岸不能統一,都是台灣方面惹的禍,中 共 純潔得像一個白衣天使。中 共應該要將探照燈掃一掃自己,反思一下是不是自 己的所作所為才妨礙了中華民族統一。解決的關鍵是大陸的政 治體制改革,進 入憲政,也就是回到孫中山的中華民國法統。正像毛 澤 東所後悔的那樣,回 歸到中華民國法統才是陽光大道。這才是名正言順的,都不用爭當家人,孫中山 已經安排好了。如果中國通過《反 分 裂 法》,也就是對整個民族國家宣佈 戰爭,這就成了整個民族的罪人,歷史法庭要做出判決,將之釘在恥辱柱上。   中國大陸領導人不妨回頭去看看,當下制定《《反 分 裂 法》》是否背 離了其前輩鄧小平的統一思想。或許是從歐盟共同體先經濟統一後政 治統一那 裡獲得啟迪,鄧小平認識到經濟將主導政 治,所以他把國內經濟改革先行的思 路用於解決兩岸關係,先搞民間交流,再三通,鼓勵台灣同胞來大陸投資,分明 是穩穩當當的漸進思路。如今一反漸進而過分激進。在這時候,我看到的是台灣 方面倒成鄧小平的繼承人,希望政 治上來個幾十年的緩衝期,簽署20~30年的 短期和平協定,然後雙方埋頭搞經濟交往。   (作者系知名憲政學者,現居北京)   原載《議報》 -- 問:我想問一問:你對台灣統一問題有什麼看法?謝謝! 袁紅冰:對這個問題我用兩句話回答。第一句話,台灣不能統一於專 制政治之 下,只能統一於自 由與民 主;(掌聲)第二句話,當中國大陸實現了自 由 民 主制度之後,我相信我們中華兒女總有一個辦法合情、合理、合法、和睦地 、符合人道地解決我們的家事。(長時間掌聲) 點我下載最新自由之門破網衝浪利器 http://tinyurl.com/484u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5.241 -- 問:我想問一問:你對台灣統一問題有什麼看法?謝謝! 袁紅冰:對這個問題我用兩句話回答。第一句話,台灣不能統一於專 制政治之 下,只能統一於自 由與民 主;(掌聲)第二句話,當中國大陸實現了自 由 民 主制度之後,我相信我們中華兒女總有一個辦法合情、合理、合法、和睦地 、符合人道地解決我們的家事。(長時間掌聲) 點我下載最新自由之門破網衝浪利器 http://tinyurl.com/484u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