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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敢說猛呢? 因為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已經明文禁止除了自衛與安理會授權之外的武力使用, 實踐上決議案還延伸到使用武力的威脅。 美蘇雖然冷戰時期時常對外用兵, 都要凹個能符合聯合國憲章的說法(雖然常被踢爆)。 如今中國以反分裂法明文威脅使用武力, 既非自衛,也沒有安理會授權, 如此知法犯法, 又身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猛的程度已經讓華府與莫斯科相形慚愧, 或許小布希正在後悔, 當初打伊拉克何必說什麼有WMD, 只要訂個國內法就好啦! -- 出操號聲響,操場練刀槍 不怕烈日曬,那怕風雨狂 戰技求精進,戰術求發揚 練膽又練力,生鐵練成鋼 莫懈怠莫慌張,要努力要堅強,烈日象徵光明 汗水散發信心,風雨堅定意志,熱血散發力量 出操號聲響,野外練攻防 不怕路艱難,那怕塵飛揚 偵搜靠機警,欺敵來偽裝 日夜勤訓練,保國安家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2.108
IEhacker:Iraq是聯合國會員國 140.124.90.183 03/28
olenew:支那邪惡帝國主義正在侵蝕這個地球 218.172.136.37 03/28
rmp4vu03:若反分第八第九條能喀喳掉 反分就跟江8點沒啥差220.141.156.201 03/28
rmp4vu03:喀喳喀喳....= =220.141.156.201 03/28
ravers:美帝侵略伊拉克違反憲章.中國同美國一般下流 61.229.125.13 03/28
ravers: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各中國..本人相當支持這種說法 61.229.125.13 03/28
mysam:推回來 樓上簡直不知所云 211.75.138.95 03/28
olenew:支帝全宇宙第一下流 218.172.136.37 03/28
ninachen:一個啦 字打錯 怎叫人支持您呢? 140.120.11.249 03/28
smallin:幫推 字還打錯.. -_- 140.112.30.41 03/28
> -------------------------------------------------------------------------- < 作者: mysam (我不煩妳了啦><) 看板: a-bian 標題: Re: [閒聊] 反分裂法其實很猛 時間: Mon Mar 28 18:02:19 2005 ※ 引述《VRC174 (殊途同歸!)》之銘言: : 為何敢說猛呢? : 因為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已經明文禁止除了自衛與安理會授權之外的武力使用, : 實踐上決議案還延伸到使用武力的威脅。 : 美蘇雖然冷戰時期時常對外用兵, : 都要凹個能符合聯合國憲章的說法(雖然常被踢爆)。 : 如今中國以反分裂法明文威脅使用武力, : 既非自衛,也沒有安理會授權, : 如此知法犯法, : 又身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 猛的程度已經讓華府與莫斯科相形慚愧, : 或許小布希正在後悔, : 當初打伊拉克何必說什麼有WMD, : 只要訂個國內法就好啦! 這個問題呢...... 以中國的邏輯來講 他認為台灣現在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台灣既然是其領土的一部份 則其有意脫離中國的統治 純屬內政問題!! 換言之 他可以合法地使用武力 只要不要用太殘虐或化武等方式就沒有違背國際法的問題(人權公約) 至於聯合國憲章的規定 基本上只能規範國際爭端 內政問題嘛.....管不著!! 這也就是我們國名一直是中華民國的危機所在 須知聯合國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就是ROC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政府繼承的原理承受了中華民國一切的權利與義務 那麼我們台灣繼續叫做中華民國 不是擺明了你要跟他爭中國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地位嗎 那國際承認誰是中國的合法政府? 這樣還不成為內政問題嗎? 當然我知道我國許多國際法學者嘗試以住民自決找出一條解決ROC名字的方法 但這畢竟是新興的國際法理論 能不能得到認同還是未知數... 除此之外 我們政府的國家主張一直很混亂 這也會造成國際無法確認我們立場的弊端 許多互相矛盾的主張 例如獨立與現狀是一邊一國 我國歷史從1912年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台澎主權 都要適著口徑一致... 畢竟你當事人都搞不清楚 法官要怎麼判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38.95
VRC174:住民自決有聯大決議案支持 61.64.172.108 03/28
mysam:可是住民自決本來就是一個模糊的概念 講難聽點 211.75.138.95 03/28
mysam:連住民的範圍要怎麼劃定都會有爭執啊(我們十三億ꐩ 211.75.138.95 03/28
mysam:也要加入表決XD) 211.75.138.95 03/28
> -------------------------------------------------------------------------- < 作者: greatmovie (愛情˙不用翻譯) 看板: a-bian 標題: Re: [閒聊] 反分裂法其實很猛 時間: Mon Mar 28 18:08:29 2005 ※ 引述《mysam (我不煩妳了啦><)》之銘言: :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政府繼承的原理承受了中華民國一切的權利與義務 : 那麼我們台灣繼續叫做中華民國 : 不是擺明了你要跟他爭中國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地位嗎 : 那國際承認誰是中國的合法政府? : 這樣還不成為內政問題嗎? 這才是滯留台灣中國派支持中華民國真正的目的阿 他們當然希望'中華民國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阿 只有對於國際政治現實了解不夠的平民 才會誤以為中華民國就是維持現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30.193
nic0911:很多人都以為中國..不認識字..!!@ 59.105.52.63 03/28
nic0911:中華民國==不搞台獨==維持現狀==中國看不懂!! 59.105.52.63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