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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nachen (nina)》之銘言: : ※ 引述《Goldexp (hala madrid)》之銘言: : 我也覺得很多都是病患的父親在講的 : (當然囉 希望自己的小孩快點好 這種無所不用其極的家屬常常看到) : "如果"羅倫佐的油是台灣醫藥界的合法標準用油,那麼張家可以繼續用油... : (引述自小海豚在"與媒體對抗"中,所節錄美國醫師所說的內容) : 椰林的dswchen在news版的856篇也有提到(蠻建議大家去看看的,原PO當時在場) : 羅倫佐的油在美國都還是FDA的實驗用藥,如果要給藥,必須由Dr. Moser同意 : 否則是違法 : 不過既然美國的醫師都曾跟台大的主治(我不知道病患家屬承不承認知道) : 透露三個病患用油的必要性不高 : 如果真的執意要這麼做,家屬該求的,是Dr. Moser而不是台灣 : 一來在美國的價格便宜許多 : 二來已經在國外接受國外的治療 本就在規定上 健保是不能再給藥的 : 羅倫佐的父母親 投入醫學研究.甚至傾家蕩產為了孩子奉獻心力尋求更好的治療方式 : 今天若張家把那善款4000萬的錢拿來做研究用途 不是更好 (雖然那是不太可能的) : 不然 : 以他們家三個病患的年紀與病情 油有不有用? 只有那三個病患知道吧 : 附. Dr.Moser的介紹 : http://www.kennedykrieger.org/kki_staff.jsp?pid=1841 推你一個 個人以為這整件事都是由於張爸爸不信任醫學專業造成的 不論是美國該名醫師或台大院方與衛生署 到底怎樣的醫療處置對三兄弟最適切只有醫師知道 張爸爸也許愛子心切,但是「無知」和「自以為是」使他竟在台美兩國間拿翹 這心態很像是:管他是否真的有服用羅倫佐油的急迫必要 先A個幾箱再說,最好還不用花到7000萬中的任何一毛 抱歉我說話說得真麼直阿 但他給人的感覺就是如此自私 具相同疾病的「病友」和這些家庭不是應互相扶持嗎 4000萬說要捐出去給同是ALD症者共享,結果呢 更別說隨便丟個私人帳戶給大家匯,騙取社會的同情心 這些善心民眾跟被金光黨騙錢的冤大頭有何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21.241
ninachen:其實我在椰林有看到一文章,有指出民法裡是允許 140.120.11.249 04/12
ninachen:捐款者能將款項要回,在NEWS版的896篇有提到 140.120.11.249 04/12
yenhuang:但是,後面也有文章說是不行的~ 61.31.136.112 04/12
ninachen:如果要回的款項能由一個公正的機構再集合起來, 140.120.11.249 04/12
ninachen:成立基金會,也許全台其他的病患都能受惠 140.120.11.249 04/12
ninachen:其實.. 我蠻討厭這種家屬的 140.120.11.249 04/12
ninachen:(版上其實有法律魔人!!) 140.120.11.249 04/12
HsinTai:這樣看怎麼解釋這筆善款.. 61.64.89.5 04/12
HsinTai:不過機會不大就是了... 61.64.89.5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