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寶貝)》之銘言: : 不過就算這個條款刪除 : 愛滋病患的權益是否就不能保障? : 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 難道只因為沒有該條款 : 愛滋病肺結核梅毒登革熱瘧疾病患的名字就可以隨意公布嗎? : 難道我們現在可以歧視蔡花和肺癆患者嗎? 憲法只是原則規定,你要適用到一般人民的話,必須透過法律來 予以規定。 且有鑑於AIDS這種疾病的特殊性而給予立特別法的保障,這是很 應該的。畢竟這項疾病一般人的認識是不是足夠?以及這群人在 社會地位上的弱勢地位來看,給予特別的保護就是符合憲法照顧 弱勢的社會正義要求。 也因為這個是特別法,所以如果在特別法還規範的那樣抽象,那 這個法律的可行程度就會喪失許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87.177
gamer:憲法是原則?憲法的不可抵觸性,不就代表是規則嗎? 203.73.243.229 04/17